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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賴芳傑殷航)夏天來了。在來福士廣場上班的王先生驚覺,辦公室不開空調,也感覺很涼爽。他猜測,原因或與廣場運用地源熱泵供熱和製冷系統有關。這棟耗資48億元的城市綜合體,因被美國綠色建築委員會頒發LEED金獎,一時名聲大噪。像這樣的綠色建築,成都還將會有更多。17日,成都市建委發佈《成都市民用建築綠色設計技術導則》(下稱導則)和《成都市民用建築綠色設計審查技術要點》,首次明確綠色建築的標準。
根據工作目標,到2015年,成都市的綠色建築總面積將超過1200萬平方米。
導則規定,在民用建築交通系統規劃中,要合理確定機動車停車位數量,並優先採用地下停車和立體停車方式。此外,還應控制機動車室外停車數量的比例。在滿足相關規劃管理條例之外,住宅室外地面停車數量佔總停車輛的比例不宜超過10%。在中心城區,小區停車位應全部採用地下車位。在自行車停車方面,導則建議其停車位置,距離建築出入口,不宜超過150米。應在軌道交通站點和公交站點周邊,佈置自行車停車設施。
小區的綠化也是市民關注的熱點,導則對新建小區的綠化也有建議。每平方米綠地內喬木數量不宜少於3株,住區綠地率應不低於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應不低於1平方米。住宅建設期間,應充分保護和利用場地內現狀樹木。不砍伐、破壞建設場地內樹齡大於5年或樹徑大於10釐米的具有一定生態價值樹木,種植苗木應根據植物的生態習性進行配植,居住區規模小於或等於5萬平方米的,木本植物應達45種;規模在5—10萬平方,植物應有50種;而10萬平米以上,木本植物是55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