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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只有高中學歷的社會人員,竟然冒用深圳地鐵集團的名義,僞造了一整套材料,以地鐵11號線施工需要存放重型機械爲由,向國土部門打報告騙出了兩塊共計近2萬平方米的臨時用地並轉租獲利。6月17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這宗詐騙手段甚是離奇的案件,其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批准逮捕。
僞造執照印章
2012年7月,唐某先後僞造、購買了深圳市地鐵集團《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證件等,還僞造了地鐵集團公司的印章,製作了地鐵集團《關於辦理11號線地鐵項目施工臨時用地的申請報告》以及法人代表授權文書等,以建設地鐵11號線需要存放盾構機等重型機械爲由,向國土部門申請南山區一塊14000餘平方米的土地。於2012年8月騙得國土部門關於該地塊使用期限爲兩年的批函後,唐某將其轉租給某貿易公司做停車場、修理廠使用。
2013年1月,唐某又以第一次申請使用的土地被臨時建築物非法佔用等爲由,再次以僞造、買賣的一整套材料,向國土部門打報告申請了一塊4000餘平方米的土地,騙取國土部門關於該地塊使用期限爲六個月的批函後(之後又兩次向國土部門申請延期半年),唐某又將其轉租給某公司存放泥頭車使用。
無意撞破騙局
在一年多時間裏,唐某坐享這兩塊臨時用地帶來的滾滾財源。記者獲悉,據唐某本人供認,其出租土地的獲利達90餘萬元,而根據相關部門測算,這兩塊地在相應時間段應收取的租金達190餘萬元。
如果不是有一次意外地被地鐵集團的工作人員發現疑點,從而引起國土部門工作人員警覺以致最終落網,犯罪嫌疑人唐某估計現在還在坐享詐騙收益。
2014年3月,地鐵集團工作人員有一次到國土部門辦文時,無意中看到了唐某遞交的關於使用相關地塊的延期報告,在與國土部門人員閒聊時地鐵集團工作人員稱“不認識該人,應該不是地鐵集團的”。國土部門於是向地鐵集團覈實相關事項,地鐵集團聞訊後報警。唐某很快落網。
假冒資料齊全
40歲的唐某隻有高中學歷,他是如何想到冒充地鐵集團人員到國土部門去騙地?又如何完成了這一系列流程?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張健敏檢察官告訴記者:“唐某之前曾在深圳從事過工程施工工作,熟悉這個行業的流程、專業術語等,對深圳市地鐵施工的相關情況、政府部門對地鐵施工的支持力度、政府部門的辦事流程等都有一定的瞭解。”
記者獲悉,唐某想到冒用地鐵集團名義到國土部門騙取土地後,花了不少心思,其僞造、買賣的一整套相關材料比較齊全,甚至連提交給國土部門的規劃圖紙和方案都很專業。張健敏說,檢察院審查認爲,唐某的行爲已涉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另外,偵查機關初步查明,唐某還製作了江西省全南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多枚虛假公章,因此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對唐某批准逮捕。
假證假章氾濫
詐騙需要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一些前期“策劃”往往也成了必不可少的“準備工作”,本案背後反映出的一些問題,值得引起警醒。
張健敏檢察官告訴記者,據犯罪嫌疑人唐某供稱,他到某區工商局門口找那些派發小卡片的人,只花了200元便將地鐵集團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信息等相關材料全部買到,“法人代表的個人身份等信息都能如此輕易買到,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情況之嚴重,令人擔憂,從以往辦案情況看,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目的就是用來詐騙”。
犯罪嫌疑人唐某還供稱,蓋上“深圳地鐵集團”的公章也非常簡單,“發短信聯繫上一個在天橋下貼了小廣告的假證販子,只要給錢,很快就能給你蓋好你想要的任何假公章。”張健敏說,“假證假章氾濫,成爲滋生違法犯罪的土壤,更關鍵的是對當前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衝擊太大,應引起高度重視並予以嚴厲打擊。”
張健敏坦言:“唐某的這種詐騙方式能夠得以完成,確實很離奇,也更值得我們警惕。這要求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在以後的工作中更加認真謹慎,做好後續跟蹤監管等相關工作。”
羊城晚報記者沈婷婷
通訊員汪林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