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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本報在A3版刊發了《違建拆一半,留下危牆沒人管》一文。報道刊發後,歷下區建築新村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處違建確實該由他們負責拆除,他們將盡快拆除這一危險建築。
家住神光花園小區的居民李先生介紹,他們不止一次撥打12345熱線反映該問題,最近幾次均是建新街道辦工作人員來電回覆。不過,記者15日採訪時,建新街道辦工作人員卻表示,此事應向區城管執法局建新中隊諮詢,而該中隊工作人員則認爲此事應由歷城區有關部門負責處理。意外的是,歷城區山大路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此處違建不歸他們負責。
16日,本報報道見報後,建新街道辦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此處違建應由他們負責處理。
該負責人介紹,此處違建建於1988年,本是由歷城區建委負責建成的。後來區劃調整,此處劃歸至歷下區。今年春節前後,山大路需要整改,按照要求,此處違建應該被拆。不過,在拆了一半之後,另一半違建內的業主一直未答應搬離,拆除工作只好暫停,一直到了現在。該負責人承諾,爲了附近居民安全,他們將盡快拆除該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