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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亂『墜』新華社發蔣躍新作
『省級承諾』變成『鎮級事實』
日前,住在廣州市番禺區『萬科歐泊』樓盤內的上百位業主進行維權,讓業主們不能忍受的是,開發商賣房時大肆宣傳的『省一級』學區,等到交房入住時發現已降級為『鎮級』。
記者調查發現,這處名為萬科歐泊的樓盤位於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2012年12月,萬科歐泊正式開盤,由於宣稱『業主購房將獲得該地區唯一的省一級公辦小學——番禺區市橋中心小學萬科紅郡分校』的入讀資格,該樓盤以高出周邊房價2倍的價格賣出2000多套。
然而,隨著業主入住,2013年底,有諮詢小學入讀手續的家長看到番禺區教育局的一份紅頭文件,該文件顯示:該小區的配套小學辦學主體是南村鎮。
這意味著,紅郡小學的辦學主體將由原先萬科宣傳的『省一級市橋中心小學』,變為了『南村鎮』。面對省級學區的承諾變成了鎮級的現實,家長們的怒火被點燃了。
虛假宣傳還是理解誤差?
在萬科歐泊『學區門』糾紛中,萬科和番禺區教育局不約而同向記者解釋是業主理解發生了偏差,而業主們卻質疑開發商和教育部門說法『前後矛盾』。
2011年4月,萬科通過股權並購方式獲取廣州市番禺向信房地產有限公司名下的項目新光城市花園,將其改名為萬科歐泊。
在此之前,番禺區教育局與向信房地產簽訂《新光城市花園配套小學辦學協議》,將新光城市花園配套小學的校名定為『廣州市番禺區紅郡小學(廣州市番禺區市橋中心小學分校)』。『雙方一致同意,建成後的該配套小學隸屬於番禺區教育局行政管理,具體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中心小學」籌辦和管理、並將其作為「廣州市番禺區市橋中心小學」的分校不少於10年。』
2013年12月,番禺區教育局下發文件稱,『我局與廣州市番禺向信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新光城市花園配套小學合作辦學協議,現該配套小學已基本完工,並計劃在2014年9月正式開辦。按屬地管理原則,該配套小學在移交番禺區教育局後將交由南村教育指導中心管理及開辦,市橋中心小學只負責協助籌辦及管理,辦學主體仍然是南村鎮。』
業主們質疑,這兩個文件自相矛盾,行政隸屬部門發生了改變,由『區教育局管理』變為了『南村鎮管理』;市橋中心小學由『籌辦和管理』變為『協助籌辦和管理』。
『是業主們理解有誤。』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曾偉傑稱,這兩個文件並不矛盾,新小學肯定是公辦學校,還是由區教育局管理,只是因為番禺區還存在鎮一級的行政體制,學校的辦學經費仍由鎮一級來撥款。按屬地管理原則,該配套小學在移交番禺區教育局後將交由南村教育指導中心管理及開辦,市橋中心小學負責協助籌辦及管理。
『學區房』糾紛屢現如何規避潛在風險?
面對開發商與區教育部門的反復解釋,萬科歐泊的業主們極不滿意:其一,開發商在賣房之初大肆宣傳『省級學區房』,其後又閉口不談,這算不算『虛假宣傳』?其二,一個師資力量都無法保證的『分校』,還算不算名副其實的『分校』?其三,開發商與教育部門的口頭承諾會不會將來又成為新的『空頭支票』?
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鄭緒華建議在購買『學區房』前應關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要詳細了解樓盤情況,涉及教育資源的問題可以直接到教育部門去查詢真偽;二是保留開發商關於買房附送『學區』的相關宣傳單、樓盤規劃書等資料;三是與開發商協商將有關買房送學區的承諾明確寫入購房附屬條款,作為合同的權利條件保留下來。
(新華社廣州6月1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