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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房子,房子!當年房價高漲時,以囤積的心態買房,如今煩惱不斷。這些煩惱中有的是因爲房價不再那麼堅挺,感覺懊悔;有的是當初爲了囤房而鑽了空子,現在後患無窮。
開發商資金斷裂
新房子爛尾
銀行催我繼續按揭
範先生:
2012年11月,我在柯橋某鎮裏買了套房,90㎡,每平方米5400元,加上按揭利息總共要60萬多一點。
買完房後,我長期在嵊州做生意,柯橋的房子沒有過問。按當時購房協議約定,交房時間是今年5月。
上個月,我回來打算收房,才知道事情不妙。樓盤爛尾了。聽說開發商因爲資金鍊斷裂,欠了一屁股債,自首了。在得知消息的當天晚上,我就收到了銀行房貸的催款短信,真是莫大的諷刺啊!
我想問,眼看着拿房無望,但是我每個月還要交2500元的按揭款,這可怎麼辦?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和平:
你拿不到房子,和交銀行按揭,是兩個法律關係。不能以拿不到房來對抗按揭。
你跟開發商之間是房屋買賣關係。銀行按揭,是銀行借錢給你,讓你拿着這筆錢去買房,銀行跟你之間是借貸關係。銀行足額借錢給你,沒有過錯,你不能以現在拿不到房子不還銀行的錢。
這是法律關係,從現實上來說,我很理解,房子都拿不到了,還要付房屋按揭款,確實很無奈。
如何解決:首先,查看開發商是否還有其他資產可供查封,你可以以開發商沒有履行交房,合同違約要求賠償。前提是開發商有其他資產可做賠償。如果不行,以前也出現過所有業主自己湊錢把房子蓋完,自行收房的情況。
第二,要看開發商房屋爛尾,是不是把建設款項挪作他用。一般現在建設款項都是專款專用,放在監管賬戶裏,錢款的支出必須與工程有關。如果開發商挪作他用了,那麼監管單位,比如房管部門,還有監管賬戶設立的銀行,可能屬於監管失責,需要承擔責任。
雙拼房的所有權人爲兩親家
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網友“夕陽紅”:
前兩年我家買了一套“特殊”的房子。房子實際上是給女兒女婿買的,但是他們小兩口各自名下都有一套房子,沒法再用自己的名義買。第二個“特殊”是我們買的是雙拼房,開發商兩套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房子打通成一個大套賣,但是房產證做兩本,算兩套房,購買時也需要兩個購房資格。當時兩個購房資格,就是我們兩老和親家兩老。
但是,房屋出資上,我們兩老出了100多萬,我女兒他們小夫妻出了50多萬,親家是沒有出錢的。
我現在總在擔心,這麼複雜的房屋產權會不會有後患。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和平:
我們拋開親情不說,單講法律風險。房產證如果是兩方親家,也就是兩對老夫妻的名字,那麼,從法律上來說,他們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有權進行房屋買賣,或者抵押登記借款,或者做生意失敗甚至賭博,用作債務償還。
即便你們之間是這樣的一個出資比例(女方父母,和小夫妻出錢),也是無法對外抗辯的。
如何避免這樣的法律風險,雙方父母可以將房屋“贈予”小夫妻,中間涉及到一個稅的問題,大約爲房屋總價的3%,這樣就相當於把房屋過戶給了小夫妻。前提是房款已經付清,在按揭中的房屋不能贈予。
(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