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實施意見》,決定從2004年起,在全區範圍內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從多渠道增加房源供應、多舉措落實建設資金、多檔次實行定價機制、多方式提高保障效益以及多手段加強住用管理5個方面對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作出了明確規定。同時,鼓勵民間資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投資建設並持有和運營公共租賃住房,優先解決本單位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問題。
何建國馬楠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