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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國土資源廳負責人日前表示,浙江省在國內率先下放了農轉用、土地徵收等審批權限,省國土資源廳的權力事項擬精簡80%以上。
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陳鐵雄介紹,該廳共梳理出10類474項國土資源權力事項,實際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具體職權258項。目前已向市、縣下放了行政審批事項10項,取消7項,簡化7項。
其中,將農轉用(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土地徵收、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等審批事項下放給海寧市、紹興市柯橋區、舟山市進行先行試點,之後又進一步擴大到嘉善縣、德清縣等地。“浙江是全國唯一下放這三項重要審批權限的省份,有效地提高了審批效率。”陳鐵雄說。
同時,浙江省國土部門創新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建立“村級審查、鄉鎮審批、縣管轉用、市批覈銷、省廳督查”五級責任制度,推動了農民建房難這一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