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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話題
想送孩子入名校,併爲此模仿現在很流行的假離婚、買學位房,卻不料事與願違,廣州市民黃先生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
爲了學位房假離婚
黃先生婚前和父親共有一套房產,婚後和妻子在南沙買了一套房。在不違背限購政策的前提下,他盤算着和妻子假離婚後再買套學位房,好讓孩子上名校。
在與家人商量之後,黃先生隨即將南沙的房子轉至妻子名下,並和妻子“離婚”,不過,這套學位房他卻決定和“前妻”合買,兩人名下各兩套房,並不違背限購政策。他相中的學校是天府路小學,經過密集的看房,黃先生迅速看中了一套房子,面積和價格都在預算範圍內,於是他果斷出手。於是,他和“前妻”在該小學對口地段共同擁有了一套學位房,黃先生認爲,孩子上名校是穩妥的了。
違反人戶一致政策
當小學報名開始的時候,黃先生拿着戶籍、房產等證明去給孩子報名,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雖然和妻子通過離婚買了學位房,卻被學校告知,因學位房的房產證上寫的名字是和他前妻共有,而戶口簿上前妻與他和女兒的關係屬“非親屬”,這套房產並非黃先生的獨立房產,違反人戶一致政策,所以孩子不屬於地段生,想在天河區讀書的話只能進行統籌。
學校方面說,如果老黃與前妻復婚,房產證上是夫妻二人房產,就屬人戶一致,老黃拿着結婚證去辦理入學就沒有問題。最後找到天河區教育局小教科才知道原因,老黃離婚後孩子判給了他,學位房不是他的獨立房產,房產證是與非親屬共有,且他有多處房產,就違反了“人戶一致”的政策,所以他的孩子不屬於地段生,可在天河區讀小學,但學位需要統籌。
“真是得不償失而又糊里糊塗的錯過入讀時機”,現在黃先生還在爲孩子入學問題而糾結。
“假離婚”風險高
“現在爲了孩子上個學還得來這招”,不少業主感嘆,如果第一次買房沒有對學位問題考慮周全,真的是麻煩重重,“不過有多少家庭有能力一步到位買到帶學位的理想房產呢?”市區學位房一直都是價格“最硬”的一派,名校周邊的小面積學位房盤源緊張不說,議價空間也小,只要有放盤,看房者絡繹不絕,價格相對“公道”,馬上就被秒。即便如此,小面積學位房總價雖然相對較低,但是家庭入住也多有不便,拖家帶口住在一室內“湊合幾年”,並不是容易的事情。而面積夠大,戶型等各方面條件較好的學位房,價格可觀,並不是有心想買的家庭都能承受得起。
“能在限購以外再買第三套房的夫妻並不多,離婚買房多是爲了孩子,買的學位房,而且是享受一套房購房優惠政策來買學位房的”,天河區某熱門名校附近的地產中介經紀透露。“離婚買房也是迫不得已,因爲離婚了再買房,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購房優惠,不然真的無力再買了”,不少無奈辦理假離婚的夫妻如此表示。雖然是“假離婚”,但是弄假成真的情況並不少見。而“假離婚”會對原夫妻之間的信任和感情基礎造成嚴峻考驗,有不少案例表明,“假離婚”之後,原夫妻之間的猜疑日重,爭吵也變多,如果溝通不暢就可能造成復婚無望。專家提醒,“假離婚”形成的財產分割一旦面臨弄假成真的情況,會非常不利。
南方日報記者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