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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家的櫥櫃已經變形。
訂購時約定的明明是實木板材櫥櫃,可最終上門安裝的卻是所謂『質量更好、價格更低』的防潮板櫥櫃。在商家的忽悠下,江西南昌消費者劉女士糊裡糊涂地收了貨。誰料僅僅使用兩個月後,櫥櫃就出現了櫃體變形、長霉、臺面斷裂等諸多問題。
消費者反映
櫥櫃材質偷梁換柱
日前,劉女士向本報江西記者站反映了她的遭遇。去年10月1日,劉女士在南昌市灣裡區招賢路上的『好日子』櫥櫃專賣店訂購了一套整體櫥櫃,價格為4000餘元。雙方當時約定:櫥櫃的櫃體板材必須是實木板材,臺面的材質必須是人造黃色大理石。劉女士當場支付了1000元定金,商家表示會在當月底派人上門安裝。
10月30日,『好日子』櫥櫃的工作人員上門為劉女士安裝櫥櫃的櫃體。安裝過程中,劉女士無意中發現,工作人員帶來的櫃體材料與自己當初在店內看到的樣品材質差別很大,光滑度、平整度、色澤都與之前看過的樣品完全不同。劉女士提出質疑,但安裝工人堅稱是按照約定的板材定制的櫃體。
劉女士留了個心眼,偷偷留了一塊櫃體板材的邊角料。第二天,劉女士致電『好日子』櫥櫃專賣店的經理王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王經理承認,櫃體材質不是實木,但換成了質量更好、價錢更低的防潮板,並稱這種防潮板不僅能防水防變形,而且比原來的總價便宜了近500元。眼看著已經安裝好的櫃體,劉女士無奈選擇接受了現實。
此後一個多月,『好日子』櫥櫃的工作人員都沒來安裝臺面。12月中旬,在劉女士的再三催促下,安裝人員終於上門為劉女士安裝了大理石臺面。但臺面剛裝好,劉女士就發現,其左下角有一條小小的裂縫。安裝人員對劉女士說:『人造大理石偶爾會有裂縫,有問題的話我們隨時上門維修。』
可沒過多久,劉女士發現臺面上的裂縫越來越多。今年1月底,靠近洗菜盆右下方的臺面竟然發生了斷裂。『不僅臺面如此,櫃體也嚴重變形,櫃角處還存在發霉現象。』劉女士再次聯系王經理,但對方稱春節前比較忙,春節後纔有時間安排人維修。
就這樣,一直拖到今年3月,劉女士又一次打通王經理的電話時,對方竟稱產品沒有質量問題,該店不負責維修。
商家回應
使用不當致變形
6月5日,記者來到劉女士的家中,看到了其在『好日子』定制的整體櫥櫃。記者發現,櫃體的底部均已變形,凸成了圓弧狀;櫃門沒有對齊,無法關上;打開櫃體後,一股刺鼻的氣味撲面而來,櫃體內還有4處鼓包,櫃角多處發霉。而在洗菜盆的右下方,一條長約10厘米的裂縫清晰可見,臺面的下半部分則斷成了兩半。
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和愛人平常在家裡很少做飯,櫥櫃內存放的也都是碗碟之類的廚具,並沒有大件物品。
隨後,記者來到位於南昌市灣裡區招賢路12號的『好日子』櫥櫃專賣店。得知記者的來意後,該店負責人王經理不假思索地說,『櫥櫃不可能有質量問題,如果有了問題,也是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與商家無關』。
至於為何擅自將劉女士預訂的是實木板材換成防潮板,王經理稱,在安裝櫥櫃前,就已經和劉女士說好了,把實木板材換成防潮板。
鑒於商家堅稱櫥櫃沒有質量問題,無奈的劉女士投訴到灣裡區工商局招賢分局和南昌市消費者協會,但商家拒絕接受調解。
消協觀點
可依原《消法》索加倍賠償
在這一消費糾紛中,消費者維權應該適用新《消法》還是舊《消法》?采訪中,記者向南昌市東湖區消協秘書長姚紅珍提出了這一問題。
姚紅珍表示,如果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日期,以及出現消費糾紛並向有關部門投訴、起訴的時間都發生在3月15日之前,這種情形由於整個消費流程、侵權事實,訴訟時間都在原《消法》有效期內,應該按照原《消法》的條款進行處理。
在上述消費糾紛中,劉女士購買櫥櫃的日期以及發生消費糾紛並向有關部門投訴的時間都發生在3月15日之前,因此應該按原《消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由於劉女士在與『好日子』櫥櫃專賣店簽訂的合同中已經約定『櫥櫃的櫃體板材必須是實木板材』,而商家為其安裝的櫥櫃的櫃體板材實際上是價格低廉的防潮板,使用過程中還出現了質量問題,說明商家的行為涉嫌欺詐。鑒於商家拒絕調解,消費者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商家依據原《消法》第四十九條進行『加倍賠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選購提醒
留板材樣品作比對
南昌市東湖區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櫥櫃市場魚龍混雜,消費者在選購此類產品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盡量選擇知名品牌。仔細查看宣傳資料以及展示樣品,不要被商家的誇大宣傳迷惑。
二是簽好合同防糾紛。選好櫥櫃的板材、款式後,一定要標注在合同內。最好自留一塊板材的樣品,以便在後期安裝時進行比對。
三是安裝後仔細檢驗。安裝後的櫥櫃門板必須無高低起伏狀態,門縫必須整齊劃一,間隙大小統一。臺面顏色無色差,無拼縫。
四是查看是否有爆邊現象。櫃門層板一定要有調節孔,且整齊劃一,孔的四周決不能有爆邊現象。
五是保存憑證備維權之需。一旦發生糾紛後,要第一時間收集好發票等相關證據,第一時間向工商、消協等相關部門投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