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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賀歡)“合同規定的交樓時間拖了8個月了,總得給個說法吧。”日前,因清新區恆利陽光新城延期交樓,業主集聚在小區門口向開發商討要說法。該小區的開發商對此迴應稱,未能如期交樓系前期工程拖延所致。他們一直都有跟業主們進行溝通,預計7月底可以交樓。因違約給業主造成的不便屆時可按照合同條款進行賠償。
維權業主因被延期交樓討要說法
恆利陽光新城位於清新中軸線上,毗鄰松林公園,交通環境較優越。2012年,成小姐看盤後相中一套房子便買下了。但最近令她頭痛的是,到現在還沒收到收樓的通知。據成小姐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顯示,該房的交付時間爲2013年9月30日。成小姐說:“現在都不知怎麼辦,沒裝修也不敢裝修。”
和成小姐有着相同遭遇的業主,日前聚集在了該小區的門口集體討要說法。“既然不能如期交樓,起碼也要跟我們說一聲,遇到問題要解釋清楚呀!”一位不願具名的先生說,他還是希望做恆利的業主,希望能夠快速地解決問題早日交樓。不過,有些業主也反映稱,既然已經超過了交樓的期限,開發商理應對未能如期收樓的業主賠償。
迴應系工程拖延所致,可按合同賠償業主
爲何交樓時間延期超過了半年之久?該樓盤的相關負責人林先生迴應稱,系前期工程延誤所致,“由於我們的工程拖後了,導致沒有在合同的規定時間內向業主交樓,給部分業主造成了不便,就此也向業主們表達歉意”。
至於不少業主要求開發商賠償違約金的問題,林先生說,他們在賠償問題上一直都有跟業主進行溝通,“我們會積極解決,到時候一切根據購房合同來協商解決”。
記者採訪中瞭解到,雖然該樓盤已逾期交樓超半年之久,但很多業主表示並不想退樓,希望能夠早日住進小區,他們最關心何時能夠收樓。林先生說,目前樓盤已等待最後的驗收,預計7月底可以交樓,“下週會向業主發出告知書,告知具體收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