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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鄭平)“阜沙鎮欠我幾萬塊錢,我跑了多年都收不回來!”日前,60多歲的小欖商人潘周添提高了聲音,委屈卻溢於言表。他向本報記者抱怨道:“剛開始我相信政府,覺得也許真的缺錢,誰知一拖就是11年,現在連負責人都找不到了!”
潘周添爲何如此委屈?這還得從10多年前的一筆土地交易說起。
“反收購”前突要求填沙簽訂回購價25.4萬元
1999年10月,潘周添打算蓋廠房,向阜沙鎮政府購買了22.5畝工業用地。潘提供的《土地轉讓合同書》原件顯示,他購買的土地位於阜沙鎮“東阜公路以南、南強村路口右側”,每畝作價7.8萬元,價格總計176萬元,甲方落款爲“中山市阜沙鎮阜建房地產發展公司(以下簡稱‘阜建房’)”,法人代表爲時任該鎮副鎮長的郭惠泉。
但這宗土地交易並未善終。潘周添稱,2002年初阜沙鎮政府提出回購部分土地,隨後阜沙鎮工業總公司開始催促潘儘快在土地上填沙,理由是政府曾強制推進徵地,土地閒置太久將激起村民不滿。
2002年3月,阜沙鎮工業總公司與某施工隊簽訂填沙協議書,約定以25.4萬元的總價,“幫助”潘周添的土地填沙。至於費用,“日後再與潘周添客戶結算”。
填沙工程完成半年之後,2003年6月,阜建房與潘周添簽訂一份《反收購工業用地合同》。合同約定,潘周添將5.7403畝工業用地轉讓給阜建房,每畝單價8.16萬元,總價46.84餘萬元。
這份合同還約定,上述土地款應於辦理過戶手續時全部支付完畢。任意一方違反合同,將賠償對方5萬元經濟損失。記者看到,這份合同甲方仍爲阜建房公司,法人代表卻變成了另一名副鎮長阮敬洪。
催款無下文要求賠償違約金5萬元
雖然轉讓單價高於購買單價,潘周添認爲自己“根本沒有賺到錢”。“填沙公司是他們指定的,20多畝花了25萬元,土地報建費也交了3.2萬元。”潘周添說,自己賣給阜建房的土地成本其實超過了售價,且原來的投資建廠計劃也化爲泡影,餘下的10多畝土地也在後來轉讓給他人。
不僅如此,雙方辦妥這塊土地的過戶手續之後,阜建房並未如期付錢。潘周添稱,2003年6月、2004年1月、2009年1月,阜建房先後共支付了40萬元之後,6萬多元餘款再無下文。
“我找阜建房公司找不到人,有人讓我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負責人又讓我找財務,財務又說沒有錢,”潘周添稱,“從來沒有說不給,總是說讓我再等幾天,一直這樣推來推去。打電話不知道打了多少次,沒有1000次也有800次。”
多次碰壁之後,潘周添找人重新計算了這筆舊賬:除要求阜建房公司償還6.4萬元尾款外,還要求賠償報建費3.2萬元、違約金5萬元,127個月利息24萬元,總計約38.8萬元。這份《訴求書》末尾還鄭重其事地寫上:“請務必在2個月內還清”。
“剛開始我一直相信阜沙政府,心想他們也許真的沒錢。誰知道一拖就拖了11年,現在找誰誰都不理我,連負責人都找不到了!”潘周添表示,前幾年自己之所以將利息和違約金全部算上,是因爲10年來自己付出了太多精力,實屬無奈之舉。
簽約公司已名存實亡政府建議打官司
潘周添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阜建房公司爲何不肯支付尾款及違約金?日前,記者來到阜沙鎮政府求證,既未找到阜建房公司,也無法聯繫上曾在合同上簽字的兩名法人代表。
“這是個歷史遺留問題,今年潘先生也找我們談過幾次,但雙方存在一定分歧,我們是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見到記者,阜沙鎮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劉春光就這樣解釋。
當初與潘周添簽約的明明是阜建房公司,爲何阜沙鎮資產管理公司會接手此事?阜建房公司如今何在?劉春光稱,阜建房是政府當初爲方便招商引資而成立的,屬集體企業,如今已是“無場地、無人員、無業務”,他的職責之一就是處理阜建房的債權債務。
“這些合同不能說是真的,也不能說是假的,我只能說是客觀存在。當初大家都有問題,不然不會拖這麼久。”劉春光說,“法院就在小欖,潘先生起訴很方便的,到時候我們肯定會應訴。”
昨日記者查詢工商信息發現,註冊名爲阜建房的公司共有兩個,以郭惠泉爲法人的公司已註銷,以蔡越鑫爲法人的“阜建房”至今尚存,兩個阜建房有何關聯卻無人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