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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重慶電(記者朱薇)重慶某公司員工張某,利用該公司在管理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漏洞,在網上購買他人指紋膜,僞造相關材料,取走3名同事的公積金13.7萬餘元。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近日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同時向該公司退賠騙取的公積金。
據查明,2012年9月,張某在向公司申領公積金時發現,不需要親自辦理,且員工提走公積金後,公司也不向員工覈實。隨後,張某利用公積金管理的這些漏洞便開始策劃將同事李某、王某、陳某3人的公積金取出來。
張某在某高校內張貼啓事,招聘寫字好的人,爲其代寫領取公積金的申請書,還在網上購買了指紋膜。
隨後,張某又從網上下載了一些房產證和居間合同,通過圖像PS,將姓名、日期、相關內容更改後進行復印,並通過互聯網得到了同事李某、王某、陳某等3人的身份證信息,製作出3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最後,張某利用快件方式,將相關材料寄給了公司。張某分別騙取李某4.2萬元、王某4.8萬元、陳某4.7萬元,合計13.7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張某構成詐騙罪。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退出部分贓款,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