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是深圳全面推行積分入學的第二年,6月初,隨着各區積分結果陸續公佈,多位家長致電“直通車”反映,光明新區部分學校小一學位申請中,早年建的“小產權房”持有者與紅本商品房持有者享受同等加分待遇,質疑該政策不合理。
“變相鼓勵家長買‘小產權房’?”
根據今年光明新區小一學位申請指南,基礎分按照適齡兒童家庭在深連續居住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個月積1分。提交房產證等合法自有房產證明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按照租賃憑證登記備案的起租日期計算。加分項按照獨生子女加10分,自有房產加30分計算。
“結果出來後,我們發現一些買‘小產權房’的家長也加了30分。”多位家長反映,這直接導致近一兩年購買商品房的申請者積分低於早年購買‘小產權房’的申請者、甚至低於部分租房者,這同我市絕大多數區(新區)的積分原則相背離,明顯有失公平。
記者查閱全市各區小一學位申請指南後發現,唯有鹽田區教育局明確“自有房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或祖輩房的,住房項不享受加分”。其他各區則對於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等均有加分細則,但加分大多遠低於商品房申請者。
將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
據光明新區陽光招生服務平臺數據顯示,目前新區的義務教育學生中接近90%爲非深戶籍,在積分指標中,自有房產包括商品房、祖屋、集資房、自建房。
光明新區公共事業局教育科相關負責人表示,相對於急劇膨脹的外來人口,光明新區近年來商品房供應量不足,成熟商品房小區更屈指可數,且多數務工人員無力購買,導致“小產權房”、統建樓等房產市場很大。相應積分入學政策是出於區域自身實際的內部考量。對於集資房和自建房申請者,教育科發佈了審覈指引,要求各校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並開具回執,還協同轄區街道辦對房屋合法性進行關聯審覈。30分的分值也是經過反覆研究確定的,等同於租房兩年的加分,淡化了房產對積分的影響。
該負責人表示,積分結果公佈後確有部分家長提出異議,教育科會在下一階段工作中根據實際招生情況進行合理調整,在“以流入地爲主、以公辦學校爲主”的原則下,盡最大努力解決來深務工人員子女的就學問題,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