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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向記者爆料武漢綠地中央廣場存在質量問題、信譽問題等多方面問題。記者針對網友的爆料,實地走訪了該樓盤,在暗訪過程中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只要提起買房,綠地業主都會回復:『不要買(綠地)這邊,建議你買周邊其他樓盤。』
四新片區趁勢飛速發展,地產大佬批量入駐
近兩年,借助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三鎮三城』的良機,四新片區趁著政策利好建設加速,國博中心投入使用、四新大道通車、領事館區的規劃建設、地鐵站點規劃等,一系列基礎建設穩步推進,四新片區吸引了一大批地產大佬進駐。從2009年金地入駐開始,綠地、招商、武漢廣電分沓而至。
綠地集團在四新的項目名稱為綠地中央廣場,是其在武漢開發的首個大規模世界級綜合體項目。2010年9月27日,綠地以12.8億元將編號為96的地塊收入囊中,該地塊由3個小地塊組成,規劃淨用地面積為190294平方米,總建築面積458620平方米,樓面地價達2791元/平米。
問題一:質量影響裝修
當記者問到房屋質量問題時,家住綠地中央廣場二期的李女士當即向記者抱怨到:『是的,驗房時發現房屋結構問題比較大,驗房的師傅說陰陽角方正度和牆面垂直度偏差大,房子空鼓也很多,一敲一個准。』據了解,該樓盤二期是去年12月交房的,『交房當天開發商不讓我們(業主)帶自己請的驗房師進去,我說他(驗房師)是我親戚,纔勉強混進去。』
有業主曾經在網上爆料時說過:『我家大的空鼓多達四五處,尤其廚房與衛生間中間那面牆空鼓甚是嚴重,項目經理親自上陣修補,結果新修補區域與周邊部分不融洽,沒辦法只能請專業資深工人再來修繕,裂縫處添加了膠紙一層,希望可以遮住這丑陋的裂縫。』
同是二期的另一業主也表示家裡裝修完後,竟然出現了八道裂紋,現在家居都已經入場了還得再次修補。據記者了解,該小區除了房子內部質量問題外,還存在電梯故障頻出問題。綠地中央廣場的高層戶型都是兩梯四戶型,一個客運電梯,一個貨運電梯。記者在一期9號樓看到貨運電梯1樓向上的按鈕壞了。所以要從1樓往上走,只能坐客運電梯和爬樓梯。但是記者走進客運電梯時發現電梯頂部的電線、電控裝置都裸露在外。
『我們5號樓貨梯壞了,物業非說是裝修師傅的責任。結果誰也不管,放那裡一個多月了。現在只有客運電梯可以用,但是裝修戶數多,完全不夠用。』業主張先生說道。
問題二:承諾落空影響信譽
置業顧問在售樓時,通常為了吸引客戶購買,會將樓盤的後期規劃和交通利好等提前告知。記者走訪時發現綠地中央廣場給了業主兩個承諾:贈送物業費和開通社區巴士。
記者隨機采訪了十位業主,有六位表示當初因為優惠或者老帶新,開發商免費贈送了物業管理費,期限分幾個月、一年、兩年。幾位業主紛紛表示:『(免物業費)兩年的單子我還留著在,原先承諾是從交房時開始免費,但是開發商和長城物業好像發生了衝突,讓大家先交半年物業費,之後再兌現。』『馬上就到半年期限了,物業還沒動靜。』『反正我是不打算再交了,看他(開發商和物業)後期怎麼處理吧。』
交通方面,規劃中的地鐵3號線、6號線都會經過四新,未來交通前景一片大好。但是就目前來說,『沒有車,寸步難行』,去年9月已入住小區的楊女士說道,『每天我老公開車上班,我騎電動車上班。門前只有一趟273,雖然10分鍾一趟還比較方便,但是只能到動物園,而且人多擁擠,這附近已經入住的都指望這趟車了。』
被問及交通問題時,多位業主反映購房時置業顧問承諾了後期會有二十四小時社區巴士,方便業主往返武漢三鎮主換乘站。但是現在已經賣到四期,距離一期業主收房已經1年有餘,承諾還沒有兌現。
專家:空鼓問題嚴重
針對驗房問題,武漢驗房網啄屋鳥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宋金強先生作出以下回復:『陰陽角方正度偏差大、牆面不垂直等會影響後期觀感及家具擺放(櫃子背後與牆面的留縫不均勻,上寬下窄或者上窄下寬),最主要是這些缺陷會影響到裝修的最終效果。』
空鼓問題會相對嚴重些,宋金強告訴記者:『數量少、空鼓小沒有太大影響,如果大的話,牆體空鼓可能導致業主裝修後牆面裂紋掉皮,如果是貼瓷磚,那麼空鼓的牆體掛不住瓷磚,時間久了就容易掉下來。如果地板出現大面積空鼓,會在地板安裝時導致握裹力差,以至於地板出現松動和響聲。』所以在裝修前對房屋進行系統全面仔細的查驗非常有必要,可以避免裝修過程中邊發現邊停工整改,影響裝修工期。
物業:『開發商的承諾我們也不清楚』
針對上述部分問題,記者致電該小區長城物業服務中心,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如果(業主手中)免物業費的收據上面有蓋章的話,可以到我們物業這裡來申請免物業費,不過要多交500元現金。因為現在(業主)送過來的單子很多,我們物業費確實收不上來,綠地那邊也還沒有跟我們兌這些錢。』關於收費細分問題,物業表示:『不管是免幾個月還是免一年兩年的單子,只要來物業這邊兌換,都要先交500元物業費。』
被問到社區巴士問題,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現在還沒有社區巴士,具體會不會有得問開發商,開發商有一些承諾我們也不清楚。』
關於電梯頻出故障的問題,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因為電梯問題比較大,我們(物業)曾經跟電梯公司提出過要求換掉電梯,但是因為電梯屬於開發商那邊承包的,所以電梯公司也沒給過我們回復。我們這邊只能盡量多給電梯做保養檢修。』
開發商:一切都在『走流程』
針對上述相關問題,記者致電綠地中央廣場項目部,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到:『我們確實承諾了贈送物業費,目前正在進行統計,相關資料正在走領導流程,流程要走多久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記者說起社區巴士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沒有人反映到我們這邊來。』
最後該工作人員總結道:『你說的問題我們都在協調處理,因為我們不是私企,是國企,國企這邊每個領導都要為自己的簽字負責。』律師:如果證據足夠,『開發商必須兌現』
針對綠地中央廣場承諾落空問題,記者采訪了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房產業務中心李律師,李律師表示:『該案的主要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李律師進一步提出:『免物業費因為有開發商出具的文件,是可以確定為要約的,開發商必須兌現。但是社區巴士這一點尚未看到有足夠證據支持,需要進一步取證,如果有足夠證據支持,則開發商必須兌現,否則也要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