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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肥城桃園鎮明珠花園兩戶居民家遭“打砸”,七八人用大錘、撬棍砸開防盜門,進門後砸爛窗上玻璃,在地上潑灑糞便。這夥人稱“砸的是自己的東西”,有購房合同和繳費收據。報警後,潑糞人員因“侮辱他人”被拘留,民警表示,房子歸屬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砸破防盜門往屋裏潑大糞
走進桃園鎮明珠花園1號樓三單元一樓樓道,一股臭味迎面撲來。一樓東西兩戶防盜門都被砸爛,房門敞開,臭味從屋裏散出來。
“那天來了七八個人,帶着大鐵錘砸我家的門。”住在一樓西戶李秀禎說,當時發現有人砸門後,她和80多歲的母親在門後推着,由於外面人多,門被推開三四十釐米後,一女子將一桶糞便潑進她家,“我和母親身上都是糞水,嘴裏也有,爲了留證據,門裏邊也沒打掃。”
據瞭解,5月31日上午10點多,七八名十七八歲的小夥子帶着鐵錘、撬棍等工具,砸開了李秀禎和劉超的家門。劉超家的防盜門更“慘”,門框也被撬下來,房內除了玻璃被砸,廚房被潑糞外,衛生間的馬桶也被砸碎,一旁下水管道也砸出了一個洞。
“樓上衛生間的污水都從我這裏流過,鄰居用廁所,這裏就出水。”劉超說,爲防止房子被污水灌,他用膠帶把裂口封上,仍有水從接口處流出。
李秀禎的丈夫毛偉平說,他家和劉超家防盜門是同時被砸的。“他們進去動手時,有人說砸的是自家東西。”除了買房時裝有的門和玻璃被毀,劉超自己買的傢俱都沒受損。
三套房子六份購房合同
事情發生後,毛偉平家趕緊撥打110報了警。“民警趕到時,幾個人還在劉超家砸東西,被逮了個正着。”民警將幾人帶到樓下訊問時,毛偉平家人在窗子上用手機錄下了當時的畫面。其中拿鐵錘和撬棍的都是十七八歲的年輕人,民警將10人帶回了派出所。
經審訊,打砸兩家的一方說他們砸的是自家東西,接着給警方出示了三份購房合同。民警隨後拿到毛偉平、劉超及二樓東戶的購房合同,“雙方都有合同,一房賣給了兩家,而且來打砸一方合同簽訂時間要比三家住戶早。”民警說。幾人都承認,所購買的房子是小產權房。
2010年8月,劉超在明珠花園花17萬元買了一樓東戶的房子,兩個月後,毛偉平以同樣的價格買了劉超對門的房子。“攢了一輩子錢,就是爲了給孩子買房結婚,沒想到住了快四年,纔有人來說房子不屬於我們,這以後可咋辦?”說起被砸的房子,李秀禎就委屈地掉眼淚。
“今年春節期間,有人來說房子不屬於我們,要出售我們的房子。”劉超說,他手頭有全套的購房合同和分期交款收據,就沒在意。
無論房子應歸誰打砸潑糞都不對
警方介紹,瞭解情況後,他們向上級和司法部門徵求了意見,由於雙方都有購房合同和繳費收據,沒有確權的合同,小區開發商兩名主要負責人不知去向,房子歸屬無法確定。
“沒有房屋確權的證據,目前只能判定開發商和雙方屬於民間借貸關係,潑糞行爲達不到刑事處罰範圍,目前只能以‘侮辱他人’處理兩名潑糞人員。”派出所所長樑新勝說,目前潑糞女子被拘留,另一往東戶倒糞水的男孩是未成年人,家長繳罰款後帶回家,其他孩子都由家長領回。
民警介紹,如果法院判決房子屬於打砸方,雖然損害了私有財物,涉案人員也不用處理;如果房子被判給三戶居民,涉案人員將面臨處罰並作出賠償。派出所處理後,都已告知雙方,到法院起訴。
山東鴻祥律師事務所張憲成律師說,房子屬於小產權房,沒有確權的房產證,被砸一方可以維權。“雙方都有購房合同和繳費單據,如果屬於‘一房兩賣’,法律維護實際佔有一方的權利,一方根據合同交付入住後,其他人就不能侵權佔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