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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土資源部日前發佈《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嚴格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這是我國首部專門就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進行規範和引導的部門規章,自今年9月1號起實施。
《規定》提出,國家對建設用地實行總量控制,下級規劃不得突破上級規劃約束的指標,並將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適度增加集約用地程度高、發展潛力大的地區和中小城市、縣城建設用地供給,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一些市場機構解讀認爲,500萬以上特大城市可能減少房地產用地供應,進而可能影響房價走勢。對此,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鄖文聚表示,對於大城市的民生用地將會優先保障。
鄖文聚:大城市也有民生用地,尤其是住房用地,除了那些高端的、低密度的是我們希望引導規範的以外,其它的確實是民生的剛需用地,這是國土資源部始終強調要保障的。應該調節的是大城市的其它用地,是針對大城市現在存在的節約不集約,住房低效的問題。
《規定》明確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採取先出租後出讓、在法定最高年期內實行縮短出讓年期等方式出讓土地。禁止以土地換項目、補貼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價款。鄖文聚指出,在一些中小城市、欠發達地區,這種情況比較突出。
鄖文聚:大家把用地當成招商引資、跨越式發展的因素來管理,這樣會出現一些問題。如果對區域發展戰略是正確選擇的情況下,在一定範圍之內對土地做一些引導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超出界限去引導。 (記者侯豔、馮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