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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網友:我的鄰居準備建房,現在已經把原來的房屋拆了準備開工,請問,按照法律程序,鄰居是不是已經報建了?如何才能知道對方有報建呢?假若沒有報建的情況下,房屋已經建設好了,合法嗎?不合法的話,政府會採取什麼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A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屋建設需經規劃部門規劃許可後方可動工建設。您可向所在區規劃部門查詢相關規劃報建的情況。其具體程序爲:申請人持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到所在區規劃部門法規科查詢相關情況或申請項目信息公開;受理部門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覈對,覈實申請人爲建設項目利害相關人後,對於查詢內容能夠當場答覆的,將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未經規劃部門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的行爲,屬違法行爲,由執法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