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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今天《重慶晚報》報道,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昨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共有產權住房試點正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黃石這6個城市推進。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配售時,保障對象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亮點遏制保障房牟利空間
共有產權住房有兩個直接作用,一個是通過共有產權的方式,使得部分羣衆自己支付一部分錢解決住房問題;另一個是規範現在的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制度,遏制在購置型的保障房裏的牟利空間,使得買房子沒機會從中投機牟利。從長遠看,它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抑高房價。
值得關注的是,與以往的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不同,共有產權住房是一種有限產權住房。政府和購買者將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也共同承擔土地和房屋貶值帶來的風險。
根據試點情況,政府與購房者產權比例是共有產權住房的焦點所在,也是未來調整的空間所在。近年來,試點地區不斷優化共有產權比例調節機制,個人出資比例可在50%至100%之間由購房者根據家庭支付能力自由選擇,目標是讓困難家庭支付部分經濟適用房的購房款就能先行改善居住條件,再逐步取得全部產權。
申購主要是中低收入者
上海自2010年以來,已連續4次降低申請共有產權房的准入門檻,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線已放寬到5000元。截至今年一季度,累計簽約購房家庭約有6.7萬戶,基本做到當年申請、當年選房。
江蘇淮安在2007年即推行共有產權經濟適用住房,住房限定套型面積(家庭人口3人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過90平方米)。目前,淮安已經申購的共有產權房將近900套,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供應券,兩年內有效。
北京去年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最終明確爲“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房”,價格低於周邊市場30%、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爲主。首個項目約提供2000套房源,最終由6.53萬戶確認申購。
從試點看,共有產權住房供給主要面對中低收入者,但購房者也需要理性。上海市房管局就提醒,市民在申請共有產權房時,應當充分估量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貸款申請資格、原住房置換等實際條件,做到量力而行。暫時無力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可選擇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渠道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效果有利於抑制房價上漲
業內人士分析認爲,隨着共有產權房供應量的逐漸增加,其在改善樓市結構、“對衝”高房價等方面的效應將逐漸凸顯。以北京市爲例,去年下半年北京推出2萬套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房,今年將供應5萬套,佔全年商品房銷售的50%左右,可大大改變住房供給結構,同時,自住型商品房價格比周邊市場價低30%左右,將對今年北京市場房價起到較大的緩衝作用。
有業內人士指出,如果共有產權住房購買者在回購政府產權的時候,只要市場評估價降低幾個百分點,即可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同樣,政府收購個人產權時,如評估價虛高,也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共有產權住房必須建立起公開透明的運作機制。從試點城市的實踐看,如何確定政府與個人的產權份額,以及如何約定上市交易的分配份額,壓縮投機牟利空間,正是探索的難點與重點。
文/記者李洪鵬部分據《重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