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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浙江、江蘇等地居民樓發生開裂、沉降、坍塌等事故,使房屋質量問題受到社會關注。儘管我國在建築質量安全領域建立了比較完善、規範的標準和流程,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有不少房屋建築領域的追責面臨着各種挑戰。
房屋安全關係到公共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創新管理方式,確保房屋安全。一是創新管理理念,從原來的重建設管理轉到重使用管理上來,要變被動的“救火式”管理爲主動的預防式管理。二是創新管理網絡。管理主體不能僅限於房管部門,而應不斷向縱深發展,成立由建設、消防、公安、工商、規劃等部門組成的房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同時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物業管理企業的積極性,在社區設立房屋安全監察員,消除房屋安全管理的盲區。三是創新管理手段。一方面健全法律機制,明確產權人、物業管理企業、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等相關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明確鑑定機構的職能定位及相關責任認定。另一方面,加快推進行業機構規範化建設,開展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健康檔案信息系統,確保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湖南省芷江縣田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