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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5年談婚論嫁,男方買婚房特意加上女友的名字,沒想婚事生變,心受傷害的女方拒絕歸還一半房產。記者昨悉,這起官司經法官調解,以男方支付2萬餘元補償得以告結。
31歲的萬姓小夥和28歲的小王,戀愛5年並於2010年談婚論嫁,小萬的父母買下一套婚房,登記在兒子和準兒媳的名下。豈料,籌備婚事中小萬卻愛上別人,小王氣極分手並遠走他鄉,斷然拒絕歸還那一半房產。晃眼到了去年,小萬又與新的戀人籌備婚事,只好打官司起訴小王討要房產。法庭上,小萬對曾造成的傷害向小王致歉,稱願補償2.8萬餘元,經法官調解小王最終釋然歸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