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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曝湖北襄陽一居委會社區掛163塊牌匾,引發網民熱議。居委會掛了這麼多塊牌匾,到底有多少活兒要幹?翻翻近年來媒體的報道,居委會確實很忙——八九個組成人員,30多個條口的工作,百餘項責任,服務着數萬羣衆……還真是“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有的居委會成員吐槽:“就是有三頭六臂也忙不過來。”
看到居委會這麼忙,居民們該很滿意吧?答案似乎也不樂觀。尤其是社區生活中居民的彆扭事可不少——“電梯壞了,物業不修,居委會也沒啥辦法”“小區裏總有流浪狗,經常嚇到孩子,反映多次也未見解決”“蓋個戳板着個臉,好像我欠他錢一樣”……真是居委會不想管?恐怕不是。主要是這100多塊牌匾帶來的行政事務讓社區工作者感到實在應接不暇、分身乏術。
隨着社會發展,社會管理越來越精細化,政府將越來越多的服務職能伸向基層,居委會的帽子也迅速增加,這在全國都是普遍現象。這樣一來,看似百姓辦事兒方便了,但行政性事務卻成爲居委會工作的主要內容,大多數人也都忘了居委會本來的模樣。
居委會是什麼?居委會和政府是什麼關係?《居委會組織法》規定,“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助組織……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對居委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現實是,居委會多在政府的直接領導甚至是具體指揮下亦步亦趨,幾乎成爲純粹的政府辦事機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羣衆性自助組織”的功能越來越弱,手中公章的權力卻越來越大——居民從出生、結婚,到生育、死亡,幾乎每個階段都離不開居委會,消防安全、勞動社保、食品安全、打擊傳銷、綜治維穩、企業註冊處處都要居委會來“出面”。這就導致許多居委會整天忙於有關部門分派的行政事務,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協調社區矛盾、建設社區文化等居委會的“本色”服務當中去。
可喜的是,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活動中,不少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此問題,正在試點基層組織清理牌匾工作。政府爲居委會撤牌匾,是爲居委會幹部減負。但居民更呼喚居委會本色“歸來”,真正成爲凝聚居民心意的“代言人”、服務社區民生的“大管家”以及社區文化的“設計師”。在這點上,當然也需要政府的規劃、引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社區組織、社工團體早已在長年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經驗,值得借鑑和學習。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這樣解讀社區: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價值認同。居委會在社區應該承擔的角色,本不該是低頭落實公文,擡頭蓋個公戳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