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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這兩天報道了內蒙古包頭市“和諧警苑”經濟適用房項目面積超標,未批先建,停工爛尾的報道。記者調查發現,“和諧警苑”不僅在用地審批,招標建設方面存在問題,而且還存在建設600平米超大面積超標經適房,有民警涉嫌捲入權錢交易牟利等問題。
報道播發後,引起了包頭市政府的重視。昨天,包頭市政府要求包頭市監察局對該項目存在的違紀違規行爲予以查處;並對盤活該項目提出具體實施方案。
項目該如何盤活?據瞭解,和諧警苑項目已經封頂43棟住宅,樓盤價值遠超負債,有關部門要求開發商給九原區公安局抵押6000萬房產,等竣工後雙方再結算。開發商先給施工方2000萬房產作爲啓動資金,同時,仲裁機構將對雙方的債務情況進行仲裁,目前,沒證據證明開發商挪用了購房款。
胡偉:開發商沒有這個能力,連玻璃都安不上,他安不上,連後期的工作都完不成。作爲承建方也拿不出現金來,開發商也拿不出現金來,怎麼辦,最後雙方協議的是拿出2000萬房源給承建方作抵押,想辦法讓承建方變現,把後期的這點工程做完。
由於和諧警苑項目面積嚴重超標,包頭市有關部門建議,不符合規定的轉爲商品房。對於已經參加團購的業主,可選擇退款或補商品房差價。
九原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鬍偉:當時是經濟適用房,不符合規定的,政府是不會批的,變成商品房之後,這裏面有出讓金,提高了房子的成本,想辦法從保證廣大業主的最大利益角度出發,能少徵收少徵收一些,變成商品房就有產權了。
儘管具體操作細則,以及政府回購的資金來源仍未確定,但部分業主表示,購買了公安局的團購房而開發商沒有按承諾交房,他們應該得到賠償而不是補價差。
業主:我是受害者,我還要交錢,不同意。
業主:退房我同意,當時我買的是什麼樣的房,現在要退應該在同地段的商品房均價來退。
據瞭解,和諧警苑項目未批先建,但九原區政府先後四次發文發函,爲其補辦手續。九原區政府新聞發言人武建民說,此舉爲了促進項目儘快竣工。目前,包頭市相關部門正在對該經濟適用房項目進行糾正。
據瞭解,包括公安、海關、商檢、教育、消防等部門共1400餘人參加了和諧警苑項目團購。初步調查,這是時任包頭市公安局戶政支隊支隊長翟曉陽的個人行爲,出發點是爲了解決基層民警的住房困難,沒有發現公安局領導參與團購。
胡偉:開發商是他的朋友,有這麼便利條件,至於他的行爲,據我瞭解掌握的調查情況,完全是他個人以支隊的名義,是個人行爲。
由於項目遲遲不能交房,有業主舉報翟曉陽等民警收取“好處費”倒賣經濟適用房指標,據悉,包頭市有關部門已經對該項目中違規操作的責任人展開調查。
武建民:市監察局要對媒體報道涉及的人和事介入調查,對存在的違紀違規行爲要予以嚴肅查處。
事情到此,有了政府的表態,這些購買了房子的業主們可以不用擔心項目繼續爛尾下去了。但是圍繞事件本身蔓延出的諸多疑問依舊沒有解開:一、600平米的超大經適房是不是真的存在?這個房子到底在誰的名下?二、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應當實行項目法人招標,參與招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有相應資質、資本金、良好的開發業績和社會信譽。那麼,“和諧警苑”的開發商有沒有資質?對照結果來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那麼,這個開發商爲什麼還能夠開發建設?它又爲什麼能夠有恃無恐的拿地、擴建?三、連發多份文件的九原區政府爲什麼要給這個違法項目保駕護航?是誰在讓公權力跑偏?四、涉及數千人和數十億資金的項目,就是一個科級幹部翟曉陽自己的行爲?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部分公務員權力濫用是不是已經到了駭人的地步?
在這些疑問沒有清晰地解答前,在責任沒有捋清之前,有關部門的決定是不是應該更慎重一些,否則違法經適房項目盤活了,調查和追責卻“爛尾”了。也許有關部門的理由可以有很多,爲業主權益也好,爲平息矛盾也罷,但踐踏了的法律法規尊嚴,破壞了的市場原則,損害了的國家利益,還有侵害了的其他低保人羣的權益,又該怎麼辦呢?(記者吳喆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