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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唐金鳳、張婷婷)去年1月,胡某在慶寧路某商場高空作業時墜下,造成8級傷殘。一年半後,胡某與清潔公司的賠償問題一直僵持。昨日和前日兩天,胡某忽然私扣住同是該公司負責清潔的普君北路某商業綜合體2輛垃圾搬運推車,使該小區2000餘住戶的垃圾處理受影響。
昨日,清潔公司給予胡某15萬元的補償。
胡某告訴記者,他於2007年入職廣州市某清潔服務公司,後調來佛山工作。2013年1月28日,在高空作業時摔成8級傷殘,但雙方在賠償金額上一直有衝突。
數次談判未果後,胡某一家請了律師,通過勞動局請仲裁,但公司仍然不作迴應。無奈之下,胡某將公司的垃圾搬運車扣住。而該清潔公司負責人關女士稱,清潔公司對胡某的訴求並非不迴應,而是由於更名等原因需要走法律程序。
昨日下午5時許,胡某電話告知記者,公司已給15萬元現金補償。不過,胡某的問題雖已解決,但普君北路商業綜合體2000餘戶居民垃圾處理卻受到影響。物管公司人員稱,由於胡某2天扣留垃圾搬運車,2000餘戶居民垃圾未能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