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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嚴控消費貸擠走兩成二套房購房人
本報記者劉宇鑫
本月初,北京銀監局發佈《北京銀監局關於個人綜合消費貸款領域風險提示的通知》,提示轄內各銀行防範消費貸款風險,原則上個人消費貸款發放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期限10年以內,且重申消費貸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等非消費領域。昨日,本市大型貸款服務機構“偉嘉安捷”市場人士披露,《通知》執行近一個月來效果明顯,至少有20%的二套房購房人不再動消費貸買房的腦筋。
封頂100萬元消費貸不“夠用”
個人消費貸款,主要指的是用於留學貸款、房屋裝修、購買耐用品乃至買車等方面的個人貸款。
在銀行住房貸款收緊時,讓個人消費貸變相成爲房貸,早已成了業內公開的祕密。在一家大型房產中介已擔任6年店長的張先生對記者說,當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七成後,很多已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因爲湊不齊高額首付款,多數都會選擇把首套房抵押給銀行借出消費貸。購房家庭可以從銀行獲得占房款三成的二套房貸款,加上消費貸,購房人實際使用的銀行貸款比例高達六至七成。
北京一家擔保公司的業務經理介紹,如果是用房產抵押的消費貸款,之前最高能申請到200萬元,用於首付是足夠了,但是,如果按照目前“不超100萬元”的消費貸總額計算,購房人想買到總價500萬元左右的房子,則需要拿出250萬元的高額首付,消費貸對其購房的支撐作用明顯減弱。
偉嘉安捷市場人士表示,近兩年來,北京樓市中約20%至30%的二套房購房人有意用個人消費貸買房。而在《通知》發佈後,銀行信貸政策再一次趨緊,讓這部分人羣不得不暫時改變購房計劃。
“裝修”公司5月份一單沒做成
每次向客戶介紹消費貸的“過橋”之旅,張店長倒背如流:“二手房購房人獲得的大額個人消費貸,在與銀行簽訂合同時通常會以房屋裝修、購買傢俱、珠寶等高消費名義申請。”
可是按規定,銀行應該將消費貸直接打給售賣這些商品的商戶,但客戶如果提供一個他人或第三方公司的賬號—比如裝修公司,出具其與購房人簽訂的裝修合同和發票,銀行也不會細查,能直接把款打過去,進而實現消費貸“過橋”目的,使其隨後變成房產抵押人即借款人的購房貸款。
曾經屢試不爽的這一招,在《通知》的嚴格要求下,如今還是否好使?
因爲除了規定100萬元的貸款額度控制,北京銀監局要求各行對貸後的真實的消費用途也實行嚴格審查,在貸款之後需要借款人提供真實的消費發票。“以往由於審查不嚴,爲一些不能提供真實消費發票及第三方賬戶的人羣暗箱操作,達到購房目的,代開發票的公司從中漁利。”原本就是裝修工人出身的陳經理開了一家裝修公司,兩年來假借爲購房人提供高額裝修服務爲名,把購房人申請的個人抵押消費貸以裝修款的名義,從銀行借出來。可自從5月份消費貸從嚴管理後,他的“裝修”公司就沒做成一單生意,他琢磨着再幹回老本行。
房屋典當二次抵押趁機搶市場
“《通知》的又一個影響在於,即使客戶的豪宅能評估到500萬元,最多也只能申請100萬元的個人消費貸了。”市場人士分析,北京銀監局發佈新規嚴控抵押消費貸款額度,而此前的抵押貸款額度爲抵押物評估值的七成。
對此,多家貸款服務機構市場人士介紹,確有個人消費需求的真實消費客戶,可以與擔保機構合作使用二次抵押或質押手段,彌補資金需求缺口。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屋,也可以通過擔保公司或典當行將房屋質押,用以彌補消費貸限額後產生的資金缺口。
“據公司旗下數十家門店的統計調查,5月份的房屋典當業務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以上。”寶瑞通典當綜合業務中心管理部劉會東說,從房屋典當期限上可以看出,多數客戶採取的都是1個月以內的短期方式,明顯是爲了緩解燃眉之急。而且,房產典當通常一兩天內就可以放款,審覈效率遠遠高於銀行貸款。
(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