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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報頭條·歐景園
□社區記者卞靜
因管道堵塞,導致一樓住戶家木地板被泡,損失2000餘元。物業提出,管道屬同樓6戶業主共用,應共同承擔賠償。這筆錢是否該由業主“平攤”?5戶業主提出質疑。
該樓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說,早在年初,下水管道發生堵塞,當時一樓住戶不在家,污水將木地板泡了,估算損失2000餘元。事發後,一樓住戶找物業協商,卻被告知,管道屬1至6樓業主共同使用,需要6戶業主共同擔責。
“到底誰來賠錢,到現在也沒解決。上週,一樓住戶一怒之下就將天然氣關了,我們五戶好幾天沒法做飯,找物業也解決不了。”她說,在居委會調解後,天然氣通了,業主之間也都能相互理解。但由於事情發生得較早,很多問題到現在已說不清了。
該業主質疑,當時物業來疏通的是樓前污水,屬外管道,平時都交着物業費,應由物業維修、賠償,爲何讓業主分擔?她告訴記者,入住小區兩年,第一年管道就堵了,發現得及時沒造成經濟損失,每戶出300多元清掏管道。沒想到第二年又出現這一狀況,並泡了一樓住戶的地板。她擔心:若每年都堵,業主就得總掏腰包承擔由此帶來的維修費及損失。
對此,小區物業一位工作人員說,堵塞的管道屬於“共用管道設施”,而非“公共管道”,出現問題應由6戶業主共同承擔。
律師提醒,如果下水管道發生堵塞,並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業主要及時找專業人士現場覈實,確定堵塞原因及位置。之後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若是公共管道部位出的問題,由物業負責;若是居民自家出現問題,則由居民個人承擔。居委會提醒,業主要養成好的生活習慣,不亂往下水道投擲易堵物品,一旦發現管道堵塞,要保留證據,及時向物業或居委會反映。
化糞池通了居民笑了
□社區記者卞靜
日前,聯盟小區14號樓的化糞池通了,門前“臭水溝”也不見了,居民笑了。
在聯盟小區14號樓西樓頭,有一口化糞池,半個多月前,這口井堵了。糞水滿地,泛着臭味,對居民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這口井“身份特殊”,是小區主管道的一口化糞池,不僅僅是居民家的污水,附近一家飯店的污水也往這裏流。居民認爲,飯店每天都要排放大量油膩的食物殘渣,才導致化糞池堵塞;飯店認爲,化糞池20多年都沒清掏過,要說責任,自己只佔50%。雙方誰也不願掏疏通費,化糞池一堵就是十來天。
聯盟社區瞭解到情況後,聯繫上飯店的房東,社區做居民的工作,房東做飯店的工作,最終居民掏小頭兒,飯店出大頭兒,最終湊齊了疏通費,將問題解決。14號樓的居民也紛紛爲社區“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