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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區居民陳先生向新聞行動小組反映,高淳區寶塔路93號院內有一幢利用一層廠房改建的3層樓,施工從去年開始到現在沒停過。
昨天,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幢3層樓主體框架已建好,四周的腳手架還沒有拆,工人們在進行內部裝修。
負責該幢樓施工的芮某說,這是在進行危房維修,以後准備開賓館,並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高淳縣房屋安全鑒定所的鑒定書及一份房產證,上面均寫明這一層廠房建設時間是1977年,面積是298.05平方米,高度為10.2米。
芮某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向高淳區市容局提交的房屋維修報告,內容是將該房屋原有砌體、?結構、屋面采用拆舊換新整體加固維修。在空白處分別蓋了淳溪鎮淳安社區、淳溪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淳溪鎮人民政府的三枚公章,記者注意到該報告上有一段史姓經辦人寫的備注:『同意其房在不改變結構的情況下,對該房牆體進行加固,屋面進行維修,即保證原面積、原高度、原樣維修』。
高淳區城管局一名工作人員稱,這個事情很復雜不好處理,並強調對方並沒有增加高度與擴大使用面積,只是在房屋內進行隔層裝修而已。
記者從市城管局、市規劃局了解到,該幢樓從原先的一層廠房變成了3層樓,並改變了房屋結構,應向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否則就是違法建築。
『大乾一百天、環境大掃除』
新聞行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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