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合同到期,位於高新區盛和一路凱丹廣場4樓的“今日閱讀”書店開業3年半後搬離凱丹廣場,但搬遷工作量巨大,最終書店推遲到5月12日纔將商鋪交付出來。本月16日,書店方收到了凱丹廣場要求繳納商鋪滯留金的通知單,金額讓人大吃一驚:高達225988.80元。
昨天四川今日閱讀文化傳播公司負責書店業務的拓展部經理鄧凌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最終按照商場的要求,交還店鋪已是5月12日下午。鄧凌給記者出示了書店租金合同的原件,上面寫着“今日閱讀”書店的套內建築面積爲211.60平方米,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128元,每月共計人民幣27084.8元;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50元,每月10580元,兩項之和爲每月37664.8元。合同中還約定:“若承租方未按時返還租賃物業,則出租方有權收取相當於到期日之前六個月平均租金及管理費三倍(300%)的滯留金,……該滯留金應按日計算並支付。”
他表示對於“六個月平均租金及管理費三倍”的理解,就是“平均日租金+日管理費”,按每月30天計算,每天滯留金應該是3766.48元。此外,合同上並沒有明確標註租約到期日,鄧凌認爲從去年11月11日起後延6個月,則到期日應該是今年5月11日。成都凱丹廣場公關推廣負責人陳海明女士表示,“六個月平均租金及管理費”商場的定義是“平均月租金+管理費”。此外,商場方認爲合同中約定的去年11月11日起後延6個月應是今年5月10日,按37664.8×3×2計算,是225988.8元。此外,商場於5月9日已向書店發出書面告知函催促搬遷,並明確告知對方滯留金的計算方法和搬離期限。
對於商場方這個解釋,鄧凌表示無法接受,至於告知函,鄧凌稱沒有收到。截至昨天,因對租賃合同中對約定滯留金相關條款文字的理解不同,兩家公司始終沒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昨天下午5點39分,凱丹廣場在官方微博上發表公告稱,將會就滯留金具體金額繼續與四川今日閱讀文化傳播公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