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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近日出臺了《西青區加強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從四方面加強管理,打造過硬的社區服務平臺。
西青區民政部門負責人說,西青區新建住宅小區的社區辦公服務用房配建標準將以2000戶爲一個標準社區,配建一處社區綜合辦公服務用房,設置在小區內中心或交通便利區域,面積按照每戶不低於0.5平方米覈算。根據服務需要進行合理規劃佈局,包括社區居委會(工作站)辦公用房、社區文體活動(站)室、社區服務點、社區警務室。社區辦公服務用房產權屬於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使用權屬於社區居委會(工作站)。
“我們對分期建設的住宅項目,將社區辦公服務用房與第一批入住住宅同步建設,以滿足居民入住前居委會提前進駐的需要;零星開發建設的小區,不能配套建設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或社區辦公服務用房未能達到配建標準的,建設單位應按面積標準和市場評估價折算繳納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設經費,由社區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用於建設或購買社區辦公服務用房。”負責人表示,目前已完成開發建設但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尚未配建的社區,應根據社區實際情況,儘快配建到位。
此外,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成後,區建設、規劃、民政部門及社區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共同參加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由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時進行接收;未按規劃要求建設和交付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建設管理部門不得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