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區華林苑小區物業張貼的一份代收城市垃圾處理費的通知,讓一些業主摸不到頭腦。“這筆費用一般都是燃氣公司代收,咋我們小區竟是物業代收?”這兩天,業主賈先生來電諮詢這一“怪象”。
賈先生看到的這則通知大意是物業要代收一年的城市垃圾處理費,從2014年5月1日收至2015年5月1日。按規定,每月3元,一年36元,收費單位是環衛處,代收單位是小區物業,感覺有點怪!
小區物業人員解釋說,物業是受新華區衛生大隊委託,代收業主1年的城市垃圾處理費。爲何不是燃氣公司代收,她表示雖然目前小區用上了天然氣,但由於燃氣卡尚未發放,燃氣公司無法通過燃氣卡代收費,只好委託物業代收。物業已將詳細的代收通知張貼到小區,若業主仍有疑惑,可到小區物業諮詢。
“燃氣公司無法代收的小區,我們就會委託小區物業代收,這筆費用將統一上繳財政。”新華區衛生大隊負責人說,他們會與物業溝通,對業主做好解釋工作。□社區記者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