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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瀋陽已經上調了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申請人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從30萬提升至3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限額從50萬提升至55萬;家庭成員三人以上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限額爲60萬元;郊縣貸款最高限額按規定執行。
此次住房公積金調整之前,一直是2012年2月調整的數額。即單人貸款最高限額爲30萬,夫妻雙方貸款限額是50萬元。根據以前的政策,借款人正常還貸一年以上纔可以申請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目前這一時限已經調整爲半年以上。每次償還本金由不低於10000元且大於等於貸款餘額的20%調整爲10%。提前全部償還貸款的,由原來的正常還貸一年以上調整爲半年以上。(主任記者張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