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南京5月8日電(陳瑜)近日,南京本地媒體報道一則關於南京6家樓盤虛報銷售數據的新聞,在業界引起了不小的反響。南京住建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全力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嚴查開發商虛報銷售數據的行爲。
就在全國樓市一片唱衰的背景下,南京開發商卻屢屢對外高調宣稱“去化八成”、“熱銷九成”。但是當記者對網上房地產的數據進行覈實之後,卻發現了開發商背後的“良苦用心”:數據顯示多家樓盤的去化率甚至都不到五成。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樓市普遍銷售不力,南京開發商想通過製造“熱銷”假象,誇大銷售業績,以“忽悠”更多處在觀望狀態的購房者趕緊下手。那麼開發商的此種“營銷”手段,是否違規或違法呢?
對於這個問題,南京林業大學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孟祥遠表示:“開發商通過虛報數據,忽悠消費者購房,這種營銷行爲是違背行業管理規定的。”根據中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佈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因此開發商在銷售廣告中運用虛假銷售數據欺騙消費者,顯然屬於違規行爲。
孟祥遠表示,開發商在售樓過程中不應該說假話,消費者有知情權。“如果開發商的虛報行爲給消費者造成很大損害的話,就要交給司法部門進行處理。”南京市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商品房管理科胡科長告訴記者,在開發商的虛報銷售數據行爲沒有給消費者造成很大損害前,我們住建部門就要對開發商進行重點管理嚴格規範。
胡科長也認爲開發商虛報銷售數據的行爲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但是對於樓盤銷售數據與網上數據不同步的問題,胡科長認爲可能是由以下幾個原因造成的:1、有些樓盤確實銷售不好,開發商對外隱瞞數據,誇大銷售量;還有些開發商集中開盤往網上上傳會有一定的時間差。2、有些購房者沒有按規定的時間簽訂購房合同造成延遲。胡科長表示:“如果是業主的原因造成的延遲我們一般會通融,但要是開發商的問題,我們會嚴加管理。我們會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要求其上報真實數據。在簽訂認購協議20天內要籤合同,一個月內要到相關部門備案把數據上傳到網上房地產網。”
然而,就目前中國消費者的情況而言,“大多數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還不強,對於一些小損失也不太計較。一些主觀部門也不認爲這是一件大事,所以在虛報數據導致消費者損失方面,也不太受重視。”孟主任告訴記者。很多消費者因開發商虛報數據導致自己權益受損,要求退房。“這從法律上講是不行的,開發商不會退給你的,因爲合同已經履行了。”孟主任表示,很多情況下消費者都是通過找人才能退房,因爲你要舉證太難了,往往開發商只是口頭上的承諾,事後消費者很難取證。
正是因爲消費者的舉證困難,消費者的權利很難得到保護,更應該對開發商的行爲進行約束和管制。商品房管理科胡科長表示“目前在對開發商違規行爲進行處罰這一塊還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在公法領域‘法無授權不可爲’,我們住建部門沒有處罰權,但是管理這塊我們還是會抓好的。我們會每週進行檢查,加強各方面的檢查管理力度。但總體而言南京的房地產市場秩序還是比較健康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