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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劉懷宇)廣州第二大爛尾樓合銀廣場終於獲得合法身世證明——昨日廣州市規劃局發佈了一份批後公示,宣佈了這棟曾因開發商違規改變建築功能而被暫停銷售的51層地標建築通過了規劃驗收,開發商也藉此成功獲得了產權證明。
合銀廣場的爛尾又被救活的故事充滿了戲劇性。這棟位於環市東路花園酒店旁的51層大廈早在1998年就已經動工,但十餘年來建建停停,被稱爲“廣州第二大爛尾樓”。直到2009年底,該項目才正式盤活,並更名爲正佳東方國際廣場,開發商是廣州合銀髮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屬廣州正佳集團旗下子公司之一。
在2011年初,該項目以“正佳東方國際公寓”的名義開始對外銷售,總貨量1048套。當時的均價30000元/㎡,約帶3500元/㎡裝修,開盤後不少投資客都踊躍認購。不過,由於在市規劃局對該項目的所有行政許可文件中都註明其建築功能是商業、辦公,不涉及住宅、公寓等功能,而開發商在銷售時卻以“公寓”的名義進行促銷宣傳,爲此市規劃局認定開發商存在違規行爲,在2011年2月份發佈一份勒令整改文件,認爲開發商“涉嫌虛假銷售,要求立即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義進行宣傳和銷售。
據瞭解,酒店式公寓屬於居住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爲住宅用地,房屋用途爲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而公寓式辦公樓的特殊性在於建築結構上是按公寓式或者單元式進行劃分、有獨立衛生設備,適合向小型企業出租、出售,但其本質上仍是辦公樓,不屬於住宅。
然而,蹊蹺的是,在媒體報道了市規劃局勒令開發商整改的消息之後,市規劃局又忽然撤下了上述整改文件,而開發商此後雖然繼續賣樓,但卻不再以“公寓”的名義銷售,改成了“公寓式辦公樓”,通過打擦邊球的方式避開了擅自改變建築功能的指控。
在昨日公示的這份規劃驗收公示圖中,該大樓的建築功能依然是“商業、辦公”,沒有“住宅和公寓”功能。廣州陽光家緣數據顯示,正佳東方國際廣場辦公用途的預售房源有969套,大部分單位都已經售出並進行備案,只剩下約59套仍顯示爲可預售狀態,約佔6%。不過記者昨日發現,該項目售樓電話已經廢除,撥打該號碼已經無人應答。
據瞭解,按照程序,該項目通過規劃驗收即意味着開發商成功獲得了產權證明,該項目的業主也無需擔心被開發商改變建築功能牽連而辦不下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