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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5月1日《新商標法》正式開始實施之際,廣東太陽神集團有限公司根據其中“聲音爲可註冊的商標類型”的相關規定,正式申請註冊“當太陽升起的時候”爲聲音商標,成爲《新商標法》開始實施之際的第一個提交聲音商標註冊申請的品牌,可見太陽神集團在品牌管理方面所做的充分準備。太陽神集團的這次申請,意味着當年紅遍中國大江南北的“當太陽升起的時候,我們的愛天長地久”不僅僅是喚起一代人回憶的廣告歌曲,更將成爲太陽神品牌商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記者瞭解,自2013年8月31日新《商標法》修訂案公佈時起,太陽神方面就已經一直馬不停蹄籌劃聲音商標申請事宜。期間,太陽神多次與相關部門、專家面對面進行溝通,與知識產權專業人士保持緊密聯繫,隨時關注聲音商標動態,準備各種申請材料,第一時間申請註冊聲音商標,成爲首批申請註冊的企業。
“當太陽升起的時候”旋律最早源自太陽神企業形象歌《當太陽升起的時候》。太陽神集團於1990年委託著名歌曲創作家解承強和陳小奇創作《當太陽升起的時候》爲企業形象歌,隨後在廣東省版權局進行了版權登記註冊,太陽神集團享有著作權。除了企業形象歌《當太陽升起的時候》,太陽神的好聲音還包括其他8支曲子:《太陽神升旗曲》、《太陽神進行曲》、《太陽神交響樂》、《爲鋼琴與絃樂隊——當太陽升起的時候》、《民樂、打擊樂與人聲——當太陽升起的時候》、《太陽神主題——禮儀音樂》、《太陽神主題——環境音樂》和《我們就是太陽——太陽神企業隊列歌》。這些曲子是太陽神集團爲滿足不同場合的使用需要,根據企業形象歌《當太陽升起的時候》的主旋律演化出來的。9支曲子共同建構起太陽神獨有的聽覺識別系統,多角度、多層次闡述傳達了太陽神集團的精神和信念,成爲太陽神獨特、系統的聲音標識。
伴隨着“當太陽神升起的時候,我們的愛天長地久”傳遍大江南北,太陽神銷售規模由1988年創始期的430萬元增至1992年的13億,產品銷售佔比保健品市場63%……2013年的銷售收入更是達到20億。今天的太陽神集團,經營範圍已由早先單一的保健品延伸到包括保健品、食品、飲用水、化妝品等在內的現代養生廣闊領域。對於現階段已經擁有衆多產業的太陽神集團而言,聲音商標註冊的意義非凡,因爲這不僅標誌着太陽神自身的品牌資產積累上升一個新臺階,同時也是太陽神集團邁向發展新臺階的一座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