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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解決租賃房市場結構性矛盾,政府須更加有爲,責任須明確界定
楊冬
年年治,年年難治。盛華景苑一場火,再次向“羣租”敲響警鐘。昨天,多位業內人士接受採訪時表示,要根本解決低價租房需求與市場租金過高的矛盾,政府職能部門必須更加有爲;租客房東中介,三方責任必須明確界定。
執行過程困難重重
“現在是‘按下葫蘆浮起瓢’。”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信息部主任茅茂春用形象的比喻,解釋“羣租”難治的原因。“今天,這個小區整治,羣租客就轉到那個小區去了。”關於羣租管理,上海有明確規定,但執行中困難重重。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業主很難找到。這裏的業主,指的是“大房東”。羣租市場多的是“二房東”“三房東”。物業公司上門去查,租客不願配合,真正的“大房東”根本聯繫不上,也就很難獲得準確的租客信息。
二是物業沒有執法權。即使發現有人“羣租”,也只能上門勸阻,不能趕走租客,最多就是向上級部門報告可能存在問題。
三是執法還須聯動。街道針對“羣租”的聯合執法隊伍,包括房辦、派出所、城管等,加上小區物業,必須緊緊擰成一股繩,才能真正形成力量。
剛性需求如何滿足
“‘羣租’是剛性租房需求。”茅茂春說,對不少外來務工人員而言,上海房租之高,不僅個人難以承受,一些小型企業也負擔不起。多數餐飲、洗浴等服務性小企業,如果不提供吃住,根本招不到人,只能在城郊接合部成套租房給員工住。
“外來務工人員爲上海發展作奉獻,我們卻無法提供適合他們租住的房子,這是上海住房市場的結構性矛盾。”有業內人士這樣感嘆。茅茂春也認爲,隨着城鎮化的不斷推進,旺盛的低價租房需求,目前的市場難以滿足。對此,政府必須更加有爲,設法化解市場矛盾。解決途徑包括:考慮拿出部分低價房源供外來務工人員租住等。
責任共擔規避風險
原上海市房科院副院長、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專家王青蘭告訴記者,市場上絕大多數“二房東”瞄準的都是毛坯房,有些人還是“專職”的。租客以中低收入者爲主,餐飲業最多。“現在,租客付房租,大多都是通過銀行卡轉賬。如果沒人投訴,就算‘大房東’也很難掌握具體的租客情況。”
“對羣租需求,不能堵,而要疏。”王青蘭表示,應當明確界定租客、房東、中介三方所需承擔責任,發生問題,責任共擔——
首先,明確租客不得違規“羣租”,這是根本。
其次,房東應經常關注房屋租住情況,承擔一定的監管責任。租房合約應寫明不允許“羣租”。
再次,中介有告知義務,提醒租客避免“羣租”風險。在租房條款中,加入安全防範附加條款,幫助雙方規避風險。
王青蘭認爲,就目前實際情況看,中介是最瞭解租客和房東情況的,“因此,下一步要加強羣租管理,可以在這一環節上下大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