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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武漢4月28日電(記者徐海波)農民通過將農業承包地、住房進行抵押,可以有效緩解農業資金困境,盤活“沉睡農資”,大大提高了資產利用效率。但農業獲利週期長、利潤低、抵禦風險能力差,而且小額貸款業務筆數多、數額小,農戶居住分散、情況複雜,管理起來戰線長、難度大、成本高,許多商業銀行都不願涉足。
近日國務院要求加大金融服務農業力度,探索農地、林地、水域及農房等抵押貸款試點。這一“破冰之舉”能否破解農村農業融資的制度性障礙?
農地質押貸款破冰起航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的《關於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創新農村抵(質)押擔保方式,健全農村金融體系。目前,湖北、四川、黑龍江、浙江等多個省份已開始試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
武漢市廣地農業公司財務總監趙思好對於貸款難深有體會。廣地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中高檔蔬菜種植銷售的企業,在香港、廣州、澳門等地市場佔據重要份額。公司2008年以土地流轉形式租地19000畝,但要做蔬菜大棚,建設標準化廠房,資金上卻捉襟見肘。當他們找到銀行要求貸款,銀行卻說土地是集體租賃土地,沒有任何手續,無法辦理。
武漢農業部門首先對全市農村土地等資源類產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建立農村綜合產權數據庫,再從中細分出農地經營權、林地、水面灘塗、農村宅基地等貸款業務。
市場人士認爲,在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農村土地是不能直接作爲貸款擔保的。但當地金融機構在對《土地法》《物權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系統分析研究後,決定將“土地承包權”與“土地經營權”兩權分離,保留承包人“土地承包權”,僅將“土地經營權”作爲抵押物。
據從事此類業務貸款的武漢市農村商業銀行統計,截至2012年底,已累計發放“林權+土地經營權”貸款資金8億元,直接惠及涉農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80餘戶,間接帶動上萬戶農戶就業創業。目前,這一業務量正在高速發展,逐漸成爲該行的支柱貸款業務。
產權制約亟待機制補漏
爲破解農村金融難題,此次國務院辦公廳發文爲農民尋找資金提供了多條“門路”。意見要求,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在經批准的地區開展試點。慎重穩妥地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健全完善林權抵押登記系統,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推廣以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水域灘塗養殖權、承包土地收益權等爲標的的新型抵押擔保方式。
在全國各地總共流轉7萬畝土地種植蔬菜的星廣地農業公司總經理李梅珍,近年來一直在爲土地承包期而擔憂。李梅珍告訴記者,由於大部分流轉的土地都是農民1988年第二輪聯產承包簽訂的承包協議,30年承包期限到現在僅剩5年,村民承包到期後政策的不確定性,給企業投入與生產帶來很多風險。
長期研究三農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賀雪峯認爲,流轉租期的政策風險,無疑將制約規模效益發揮;而農村土地流轉租金定價機制欠缺,造成部分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待價而沽,情願撂荒期待土地租金升值,也不願將土地抵押出去。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張東教授表示,由於土地經營權價值取決於土地承包經營的時間、土地經營收益,受自然條件、生產經營項目等因素影響較大,評估機構難以對土地經營權的實際價值做出準確判斷。
賀雪峯表示,按照現行法律,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債權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爲動產優先受償,這樣將房屋拆除而以建築材料還債,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使得金融機構辦理此項業務的積極性大打折扣。
還需打通“腸梗阻”
農地等抵押貸款並非一帆風順。目前土地流轉配套機制不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從價值評估、登記到處置變現難度都很大,“腸梗阻”制約着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普及和推廣。
張東認爲,土地經營承包權等確權登記缺乏法律效力,是當前涉農金融機構不願開辦農地抵押貸款業務的主要原因。同時,相應的抵押貸款風險補償和保障機制尚未建立,缺乏完善的評估體制、交易機構以及有關服務機構,一旦貸款人無力還貸,銀行在處置抵押物時會相當棘手。業內人士表示,風險保障機制缺失,也是制約農村土地等抵押貸款無法大範圍推進的重要因素。
張東建議,健全農村資源評估機制,健全基層農村資源交易機制,推廣場內交易機制,建立財政保險補償機制。同時,加強仲裁、公證、監管等配套機構建設,形成監管合力,以應對流轉、抵押、再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糾紛。
“土地確權任重而道遠,還需謹慎、穩步推進。既要防止出現土地兼併的現象,又要防止農民利益受損。”武漢農商行董事長劉必金說,在完善土地確權的法律法規同時,農村金融機構應與政府合作,加快建設農村土地交易市場,健全保險評估體系,創新適應土地流轉的信貸機制,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