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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銀行在爲企業、特別是政府融資平臺提供貸款過程中,明顯有過度使用土地抵押權的現象。一方面,在給實體企業提供土地抵押貸款時,條件過於苛刻、過於嚴厲,所設置的門檻也過高,導致很多企業無法通過土地抵押獲得足夠的銀行貸款;另一方面,對融資平臺的土地抵押貸款政策過寬、標準過鬆,致使很多平臺公司獲得的貸款都遠超過土地的實際價值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2013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公佈。根據《公報》,截至2013年底,84個重點城市處於抵押狀態的土地面積爲40.39萬公頃,抵押貸款總額7.76萬億元。其中,2013年土地抵押面積淨增5.33萬公頃,抵押貸款淨增1.77萬億元。
從此組數據中不難看出,近年來,不僅“土地財政”的格局已經形成,“土地銀行”的格局也已經形成。而在“土地銀行”形成過程中,政府融資平臺無疑是“最耀眼”的一顆新星。因爲,儘管組建時間不長,但是,通過土地抵押獲得的銀行貸款數額卻很龐大,增加速度也遠超過其他實體。原因就在於,近年來,地方政府爲了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儘快創造政績,紛紛成立了平臺公司,並將土地大量注入到平臺公司,由這些平臺公司用土地抵押的方式到銀行融資。
更重要的,政府注入到融資平臺的土地,大多分佈在城市,區位價值相對較高,能夠融資的空間也相對較大。
說實話,銀行將土地作爲主要抵押物,考量是否應該給企業貸款,本身並沒有錯。畢竟,土地是不可移動物,且升值的空間較大。但是,凡事都有個度,都需要把握分寸、掌握好尺度,而不應當過分運用。
而從目前銀行在爲企業、特別是政府融資平臺提供貸款過程中,明顯有過度使用土地抵押權的現象。一方面,在給實體企業提供土地抵押貸款時,條件過於苛刻、過於嚴厲,所設置的門檻也過高,導致很多企業無法通過土地抵押獲得足夠的銀行貸款,最終因爲資金問題而陷入破產。不然,不可能會出現M2高達110多萬億元,企業卻普遍面臨資金矛盾的問題;另一方面,對融資平臺的土地抵押貸款政策過寬、標準過鬆,致使很多平臺公司獲得的貸款都遠超過土地的實際價值。因爲,按照目前的居民用房徵收辦法,相當一部分注入到政府融資平臺的土地,都是成本與收益基本持平的,部分土地還出現了徵收成本遠高於土地價格的現象。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通過土地提供給政府融資平臺的貸款,實質上是沒有保證的,是虛擬的。那麼,風險如何防範呢?
同時,地方政府由於過度將土地注入到融資平臺,並由融資平臺不顧實際地抵押到銀行進行融資,那麼,不僅這些土地的未來價值被地方政府透支了,提前使用了,給未來的建設和發展留下了很多隱患。而且,按照目前地方政府投入到融資平臺的土地及其貸款數量,以國家所能夠提供的土地上市指標,何時才能將土地變現,用於銀行貸款的償還,實在是一個未知數。如此一來,一旦土地的變現收入下降,融資平臺資金鍊斷裂,風險也就會迅速爆發。
更重要的,由於絕大多數平臺公司除土地抵押之外,互保聯保的現象也十分嚴重。只要有一家公司資金鍊斷裂,就有可能形成區域性風險,並引發系統性風險。
土地抵押,當然是一種較好的融資選擇。但是,過度使用了,其風險也就不言而喻了。當下的土地抵押貸款,實質已經充滿了風險。也就是說,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與金融機構的“土地銀行”,已經形成了惡性互動、惡性膨脹。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視,“土地財政”“土地銀行”將與互保聯保共同成爲引爆中國金融風險的導火索。到時候,僅靠地方政府的能力是完全做不到的。唯一的辦法,就是發行貨幣。可是,濫發貨幣的危害,應當不難判別。
所以,面對“土地財政”和“土地銀行”的惡性互動,有關方面必須採取措施,淨化發展環境,避免這樣的惡性互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留下太多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