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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薛江華報道:昨天,廣東省人民政府發佈《冬春火災隱患整治“利劍”行動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在2014年1月3日至3月31日期間,全省共排查違章既有建築14萬多棟、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築6870棟、老城區和城中村535處,“三小”場所遷出違規住宿人員2萬多人。
《通報》指出,“利劍”行動整治工作存在不少問題:一是個別地區存在畏難情緒,尤其對違章既有建築等整治難點,推進力度弱,整治工作僅停留在排查階段,未進入實質性火災隱患整改階段;二是部分地區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不到位,違規住人“回潮”現象比較突出,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築仍普遍存在建築消防設施損壞故障等共性問題;三是部門之間未能有效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消防工作的合力,個別地區和部門甚至認爲整治工作是消防部門一家之事。
《通報》還對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認真開展整治工作“回頭看”,防止火災隱患“回潮”。加快推動整治違章既有建築、城中村和老城區、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築、“三小”場所的相關規範和制度建設工作。
同時,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拒不配合的單位或場所,依法採取關停、查封等措施予以查處。要加強檢查督導,對重大火災隱患地區或單位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約談督辦、獎懲考評等措施,形成整治火災隱患高壓態勢,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加強消防裝備、消防隊站、消防保障等消防安全基礎建設,逐步解決消防設施“欠賬”問題,從根本上提升社會抗禦火災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