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2月初,經朋友介紹,老李(A地居民)在酒席上認識了陳老闆,他得知陳老闆目前由於經營上資金週轉緊張,準備把B地一套精裝房底價轉讓。當時,老李也正在考慮爲兒子買套婚房。於是,老李到現場一看,發現該套房子是兩室一廳的精裝修新房,無論環境、樓層、採光都感覺不錯,又看到陳老闆手中這套房子的三證齊全,陳老闆表示,由於急需現金週轉,如果老李能在兩天之內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就願意把房價從310萬元降到290萬元賣給老李,老李趁機再砍價,最後就商定以285萬元的價格成交。老李毫不猶豫在第二天就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房款285萬元。
付款後發現房子被查封
付款後的第三天,老李帶上兒子交接了該房子後,就和陳老闆按雙方約定時間,帶上各自的所有證件,準備把該房子過戶到兒子名下。不料,一個消息驚呆了老李父子,原來該房子在四天前剛剛被法院查封。該房子的過戶手續就這樣夭折了,陳老闆也是一臉的無辜,再三解釋他自己真的不知道該房子原來已經被法院查封了,並再三保證一定會想辦法抓緊把這套房子過戶到老李兒子的名下。老李卻懷疑陳老闆是在欺騙自己,陳老闆本人不可能不知道該房子被法院查封的事實。
最終,雙方同意以談判協商這一非訴訟手段解決該問題,並約定以一個月爲期。一個月後,該房子還是處於被法院查封的狀態,房子沒有成功過戶。因此,陳老闆退還了該筆房款給老李。
房款最好交給銀行監管
上述案例又一次證明,消費者在買房子的過程中一定要小心謹慎。爲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造成意外的重大損失,以下幾點值得購房者注意:購買房子很多時候是一個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筆投資或消費,在買房這個過程中,手續複雜且專業性很強,此時,最好能請一位專業人士協助自己完成購房,預防和避免可能存在的風險;千萬不要輕信在購房過程中對方的任何口頭承諾,更不能輕易把房款直接付給對方,這樣做風險是很大的;在房產買賣交易過程中,特別是二手房買賣交易,爲了雙方的安全,避免糾紛的產生,最好把房款交給銀行監管賬戶,等產權過戶後再讓對方把房款領走。在這裏還有一個常見的風險,那就是出讓方往往以要還銀行按揭貸款爲理由,叫買主先給錢墊付,如果真要這樣做,也一定要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據《每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