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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5月1日起,在全市實行殘疾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目前,全市殘疾人免費乘車卡已經制作完畢,將於2014年5月1日前,通過街鄉鎮殘聯發放到每一個殘疾人手中。
凡具有本市戶籍並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均可享受免費乘坐全程票價在2元以下(含2元)的公共汽車。此次殘疾人免費乘車卡辦理範圍爲2014年2月20日前辦理完畢殘疾人證的65歲以下殘疾人,2月21日後辦理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市殘聯將協調市交通港口局於今年下半年統一進行補辦。從即日起,殘疾人可持本人身份證、殘疾人證到戶口所在街鄉鎮免費領取《殘疾人免費乘車卡》。殘疾人在乘車時,需持《殘疾人免費乘車卡》上車刷卡。市殘聯提醒,乘坐輪椅、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無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殘疾人必須在有行爲能力的人員陪同下乘車,陪同人員自行購票,殘疾人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可免費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