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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下午,本市交通運管、綜合執法、公安交管、公安治安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別在本市大衚衕地區以及天津站和津灣廣場周邊進行巡查,重點治理利用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從事道路客運貨運經營活動。
當天16時,大衚衕地區的執法人員巡查過程中,發現一輛封閉型金色殘疾人代步車沿南運河南路開往金鋼橋方向,執法人員攔檢發現,車上除駕車中年男子外,後排坐着一位年輕男乘客。該乘客非常緊張,向執法人員坦白,他剛買完東西,從天奕商城門前“搭車”準備去十月影院附近,給了司機10元車費。司機吳某也承認用剛置換的殘疾人代步車進行運營,後被帶回執法部門進一步處理。
17時20分許,天津站附近執法人員在華龍道與新華路交口攔檢一輛藍色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該車尾部原本放置儲物箱的位置,被改裝成座位,一名中年男子駕車,一名青年男子乘坐,車後部還用繩子綁着一個黑色行李箱。在執法人員的要求下,駕車中年男子出示了身份證、殘疾人證和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行駛證。經現場詢問查證,執法人員瞭解到,駕車的殘疾人於某家住河北區,這輛代步車是新置換的,他從建昌道附近拉了一名男乘客前往天津站,收取車費10元。執法人員對車輛進行暫扣並現場宣講政策法律法規,於某表示認可。
有關負責人表示,殘疾人專用代步車是爲了方便殘疾人出行的,僅能殘疾人本人使用,車主在置換車輛時都填寫了承諾書,保證不會擅自改裝和從事營運活動。本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以來,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廣大羣衆積極支持,然而,近期出現利用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進行運營的情況,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羣衆人身財產安全。因此,對用新置換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進行上路客貨運營的,執法部門將依照規定嚴肅處罰。請廣大羣衆拒絕乘坐非法運營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