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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報記者趙燕華實習生李運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自2013年發佈後,全市168個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已實行租賃合同網上備案(以下簡稱“網備”)。從今天開始,網備工作將在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全面鋪開,物業服務企業的網備工作將同步試點進行。
“網備”後視同完成報送房屋租賃信息
1995年,廣州市開始實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主要是通過各街鎮流管中心辦理。2005年,《廣州市房地產租賃管理規定》實施,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必須每半個月向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報送居間成交或物業轄內的房屋租賃信息。信息報送的內容主要包括:租賃當事人、房屋地址、租金等內容。2009年,爲加強房屋租賃信息報送管理,市國土房管局和市流管辦聯合發佈《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報送管理規定(試行)》,將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物業企業信息報送調整爲實時報送。近幾年,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信息報送總量已達80餘萬條。
房管局表示,房地產中介機構全面實行“網備”是爲了適應社會管理而不斷完善的舉措。房地產中介機構完成“網備”後,視同完成報送房屋租賃信息。
不辦其他審批可到中介“網備”
“網備”在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全面推行之後,市民可以通過街鎮流管中心辦理“網備”,也可直接在各中介地鋪辦理“網備”,更加方便快捷。兩者在本質上是相同的,但表現形式略有不同。
街鎮流管中心受國土房管、公安等部門委託,代表基層政府對轄下出租屋和流動人員開展屬地管理。其出具的是蓋有“租賃登記備案專用章”的紙質的《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而房地產中介公司是政府規章賦予義務的“當事人”之一,通過中介公司辦理“網備”,其結果是系統自動生成回執號和備案號,可供當事人網上查詢備案狀態使用。
街鎮流管中心出具的紙質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是合法的租賃場地證明,當事人可持其前往相關行政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如果租賃的房屋不需要利用租賃房屋辦理其他行政審批,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辦理“網備”即可。
3個月專項檢查中介“網備”
據瞭解,房地產中介機構掌握着廣州市60%-70%的租賃房屋信息和流動人口信息,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被政府重視。爲加強房屋租賃中介市場管理,規範房地產中介經紀行爲,營造公平、公正的房地產市場氛圍,市綜治委牽頭多個相關職能部門正在開展全市房屋租賃中介市場專項檢查整治。房地產中介機構是否使用“廣州市房地產租賃管理信息系統”、是否辦理“網備”手續、是否懸掛統一制式的網備宣傳單張,都是此次檢查的重要內容。此次行動,爲期3個月,從2014年3月開始,於2014年6月結束。
房管局稱,房屋租賃合同“網備”,是拓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渠道,實現多端口備案的管理模式。對於政府管理而言,“網備”的實施,將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關口前移,構建了出租人、承租人、居間中介機構三方的責任體系,既消除了當事人簽約與備案之間的真空期,又有利於規範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居間服務行爲。同時,“網備”實施後,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的網點由目前的168個街鎮流管中心擴大至上千家中介地鋪,受理點數量擴大10餘倍,羣衆辦事更加方便。
溫馨提示
辦理網備
需交資料
租賃當事人經中介機構促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應在中介機構辦理網上備案手續,並提交如下資料——
1.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2.房地產權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覆印件(提供原件覈對)
3.租賃雙方身份證明覆印件(提供原件覈對)
4.同意房屋出租的證明原件。只限於以下三種情形——
●出租已設定抵押的房屋,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證明
●出租已委託代管的房屋,提供委託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