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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表明,預(銷)售時須公示以下信息:
1.項目簡介:包括開工時間、擬竣工時間、項目性質、總棟數、基礎設施配套情況等。
2.企業簡介:包括企業成立時間、資質等級、註冊資本、法人代表、銷售負責人、企業信用等級、銷售電話。
3.有關證件:包括“五證”,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證明等。
4.其他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應公示的內容:包括民用建築節能信息公示表,濟南市商品房預(銷)售明碼標價基礎信息公示牌(表),濟南市商品住房預(銷)售明碼標價牌(表),濟南市商品房(住房除外)預(銷)售明碼標價牌(表),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是否抵押等房屋權利信息,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及監管資金賬號,購房特別提示(見附件)及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等。
5.用於本項目網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模板,業主臨時公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通知》規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預(銷)售中未在現場進行公示信息的,公示內容不符合政策規定的,由市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或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