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核心提示:“深圳小產權房所佔比重還是比較大的,佔到深圳地方總量的40%左右,如果這部分的小產權房被釋放到市場上來,對中低端的自主產房有影響。”
4月20日,深圳市宣佈正式開始試點處理“歷史遺留的違法建築”,引起高度關注。被媒體稱爲“小產權房”的住宅將迎來重要時刻,有機會“轉正”。
公開資料指出,俗稱“小產權房”的一般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此類房屋不能抵押、融資貸款,亦不能在正規商品房市場進行交易。
在高房價盛行的當下,小產權房無疑牽動着各方利益,那麼深圳在全國先行一步,將小產權房轉正的試點落地,是否意味着小產權房轉正的口子要鬆動?
小產權房“轉正”有條件
深圳違法建築分類試點工作終於迎來其轉折性的一刻,也即俗稱的“小產權房”終於有了自己合法存在的身份。
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推出《深圳市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對全市首批13個試點單位違法建築進行分類處理。
今年4月20日,深圳市一條關於小產權房轉正的消息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高度關注:深圳市宣佈正式開始試點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一小批被民間稱爲“小產權房”的住宅將獲事實上的“轉正”機會。
而納入首批試點單位主要包括寶安區沙井街道共和社區、公明街道的下村社區、觀瀾街道的觀城社區和茜坑社區、鬆崗街道東方社區、平湖街道的山廈社區等13個試點單位,共計21831棟違法建築。
對此,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向21世紀網表示:“深圳採取循序漸進的原則,納入首批試點的只有2.2萬棟違法建築,僅佔到2010年深圳違法建築總量6.16%,從而避免試點範圍過大或處理速度過快衝擊商品房市場。”
另外,此次納入試點的主要以原特區外房屋爲主,《辦法》對違法建築按建築建築性質進行分類,分爲住宅類、經營類、商業類、配套類等,對不同用途違法建築,處理方式不一樣,完善手續方式也不同。
其中,原村民所有的第一套私房,在滿足一定條件,繳納10%的地價就可轉爲商品房,如果原村民還有第二、第三套房,也可以在補繳20%和25%的地價和不同罰款後,獲得商品房產證。
“承認原村民有3棟樓可合法化,打破了原有每戶100平米的紅線限制。”深圳華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賀承軍對此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納入這次小產權房試點得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原村民”,也就是說,只有本地村民的住房纔可以進行確權,然後給予正式的入市資格,而如果有外來人口想鑽空子,是不大可能的,外來建房行爲仍屬於違法,將嚴厲處罰。
但是,生產經營類、商業、辦公類違法建築的處置原則比住宅類寬鬆。根據《辦法》規定,只要符合規劃,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原村民之外的,其他企業單位或非原村民接受一定罰款和補繳地價後,均給發放非商品性質的“綠本”房產證。
小產權房堅冰難破
深圳試點對下產權房的轉正開了口子,但是深圳官方的觀點認爲,深圳不存在“小產權房”概念。原因在於,“小產權房”通常收建在農村集體用地上,而深圳經過1992年、2004年兩次農村城市化改造,農村集體土地全部已轉爲國有。
“如果深圳承認小產權房,那麼在處理上,就會遇到政策上的障礙,也就意味着對兩次轉地國有化事實的顛覆,這是比較敏感的地方,但是這次深圳小產權房試點轉正採用的這種分類處理的做法,尊重事實,有限度的承認,同時還對規定外的違法行爲進行處罰,是比較穩健的的探索。”著名房產專家丁建剛評論道。
央視財經評論員張鴻同樣認爲,如果把這次改革和小產權房掛上,深圳市會被再次嚇到,因爲前兩年已經嚇過好幾回了,所以深圳市一直強調說就是歷史遺留的違法建築,不是小產權房,一聽到小產權房試點,哪個城市都受不了,因爲這個涉及到集體土地問題,比較敏感。這次先試點,然後再看整個影響,包括對土地市場,整個房地產市場,市政等影響,再來決定到底要不要放開。
而在高房價盛行的當下,小產權房無疑牽動着各方利益,那麼深圳在全國先行一步,將小產權房轉正的試點落地,是否意味着小產權房轉正的口子要鬆些?
對此,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朱中認爲,不能因爲深圳對小產權房進行試點,就認爲全國對小產權房的政策要鬆動,這個必須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爲涉及到土地性質的問題很敏感,可以說,深圳樣本難融小產權房堅冰。
而這次探索性的小步開放,對深圳的房地產市場,尤其是中低端商品房以及房屋租賃市場將產生重大影響,一位地產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網表示:“深圳小產權房所佔比重還是比較大的,佔到深圳地方總量的40%左右,如果這部分的小產權房被釋放到市場上來,對中低端的自主產房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