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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震)昨天,王三明老人緊鎖的眉頭總算舒展開來,他申請公租房的資格終於“有戲”了。半年來,他在幾個單位來回跑,還是沒法證明自己戶口本地址上的一套公房不是自己的,導致公租房申請第一關就通不過(見本報4月14日24版)。
7年前,爲給中風的老伴籌錢看病,王爹爹把自己的公房轉賣,此後一直租房住。去年9月,他得知無房戶可以申請公租房,但因爲自己把當年賣房的單據弄丟,給現在申請公租房帶來大麻煩。無奈之下,王爹爹向“晚報三人幫”記者求助。
記者陪王爹爹找各相關單位,江岸區房管局說他們查不到公房信息;該公房所屬產權單位——武漢長青物業公司說,王爹爹已不是他們的租戶,他們沒義務出證明;王爹爹戶口所在的丹水池街丹南社區說,他們可以證明他不在這套房住,但證明不了這房子是誰的。
最後,還是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給瞭解套辦法,要王爹爹“自己證明自己”,承諾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再由房管部門覈實把關。
昨天上午,丹南社區工作人員到他租住處覈實後,在他租房協議上蓋章證明,到此,王爹爹申請公租房的“家庭住房情況證明”材料已全。接下來還有“婚姻證明”、“工作及收入證明”等材料需要提交,丹南社區工作人員說,這些材料就容易了,他們會耐心指導他一一辦理。
【記者手記】
爲便民的“窗戶”叫好
證明這房“不是我的”居然比“是我的”還要難!我陪王爹爹走了一圈,體會到了老百姓辦事的不易,各單位的解釋看似都有道理,但是不是真的從方便羣衆角度考慮了呢?好在,最後政策爲這種極少數的特殊情況開了一扇便民的窗戶,絲毫不妨礙主管部門的嚴格把關。眼下,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在如火如荼開展,改進工作作風就要從爲老百姓解決一件件實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