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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郭楊陽郝金朋)30多層的高樓,每棟樓卻只有2臺10人電梯,東莞萬江北大資源御灣的業主認爲開發商在樓層電梯配套上存在問題。在購房合同中,開發商承諾每棟樓會安裝3臺三菱電梯,但大樓建好卻只有2臺電梯。對此,開發商迴應:在擬定合同時工作人員筆誤,纔出現了“3臺電梯”的承諾。
業主不滿電梯又少又小
北大資源御灣商住區位於東莞市萬江街道華南摩爾主題購物公園附近,屬於萬江街道的繁華地帶。該住宅區樓盤於2012年3月開盤,在售樓時,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向業主承諾:每棟樓均裝有3臺電梯,滿足住戶出行需求。
但在今年1月,業主李先生髮現:建好的16棟、18棟大樓裏,每棟分別只有2臺電梯,這與開發商當初在合同裏承諾的每棟樓安裝3臺三菱電梯不符。按照約定,4月30日是交樓日期,在交樓之前,衆多業主尋找開發商討說法。
現場一位業主告訴記者:“樓層較高,而且住戶很多,如果只有2臺電梯,上下班會很不方便。”在這位業主提供的《樣板房裝修標準、設備情況登記表》中,記者看到:共用設施與設備一欄裏,註明會安裝3臺上海三菱電梯。
據悉,該樓盤共有20多棟樓,其他樓層均裝有3臺電梯,反而是樓層最高、住戶最密集的16棟、18棟,每棟分別只安裝2臺電梯,這讓業主很不理解。
同時,有業主對於電梯的載重量提出了疑義:“現在安裝的2臺電梯都是10人的小電梯,電梯載重少,空間有限,一旦發生緊急意外事故,擔架恐怕都放不下。”
開發商員工擬定合同時筆誤
據悉,今年1月,業主發現電梯又少又小後,就與開發商進行了交涉。但交涉的結果令人很不滿,據一位業主介紹:開發商告訴我們3臺電梯的表述屬於工作人員的筆誤。
16棟和18棟共涉及到360多戶業主,難道每一份合同擬定的時候都出現了筆誤嗎?對此,東莞北大資源地產有限公司總辦會副總經理黃健告訴記者:“籤合同時,個別環節的員工瀆職,出現了筆誤,將2臺電梯寫成了3臺。”
據黃健介紹:與業主簽訂的購房合同共有5個附件,附件3裏出現了筆誤,寫成了“3臺電梯”。該項目從立項到報規、報建再到銷售等環節,都是按照2臺電梯操作的。
據悉,北大資源御灣商住區項目已於本月通過了審批。如果合同裏註明是3臺電梯,那麼,審批時看到2臺電梯,還能通過審批嗎?對此,黃健表示:項目的報建、審批等涉及到多個部門,審批環節中相關部門也可能疏忽了這個點。
對於業主提出的加裝電梯的需求,黃健表示:加裝電梯涉及到修改、變更規劃,如果要加裝電梯,一方面要看政府主管部門允不允許加裝,另一方面也要看在技術上能不能實現。同時,黃健表示:如果最後實在不能與業主協商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也可以給業主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