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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迴應
商場亂搭亂建,存在着消防安全隱患,這些出現在人流密集期的“違建”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獲得清理?從長安鎮查處的兩個違建案件來看,從下達處罰決定書到完全將建築物清理,需要長達半年多的時間。日前,徐志(化名)的舉報終於得到長安鎮城市管理執法分局的迴應,他所舉報的明珠廣場違建商鋪於上週完成了拆除。
徐先生從去年就開始反映明珠廣場違建商鋪的問題,長青街作爲長安鎮一大主路及商業街,兩邊高樓、商場臨立,以前整齊有序。可是從去年開始,明珠廣場沃爾瑪商場前面的地面停車場就搭建起多個玻璃商鋪和帳篷,作爲商業性質使用。“商場一點消防意識都沒有,電線隨意搭置。煤氣瓶就擺放在人行通道上。嚴重時連整個廣場的人行通道都沒有了,到了週末這種情況就更爲嚴重。如果一旦發生火災,如何疏導人員逃跑?造成嚴重後果又由誰來承擔。”
對於徐先生的舉報,長安鎮執法部門進行了認定,並於去年9月份下達了違建通知書,督促商場方自行拆除違章建築,然而自認定書下達後,明珠廣場的違建店鋪在長達半年的時間內,仍未自行拆除。
對於執法部門的這種做法,徐先生表示不解,並質問既然知道這些遷建物屬於違規搭建,爲何一直讓它存在?如果每個商業廣場都跟明珠一樣,消防工作如何能做好。
長安鎮一位拆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實際上,近幾年來,長安鎮每年都會有對“違建”工作進行安排,每次安排也被外界解讀爲對違建“宣戰”。在這一期間,集體拆除部分違建物,去年長安就對霄邊社區“幸福裏”小產權房搶建部分進行拆除,這一行動在當時也體現了長安的執法決心,然後,違建卻是屢禁不止。
“雖然時間有些慢,但違建還是在執法部門的督促下,得以拆除,這也算是一個圓滿的結局。”徐先生說,他注意到,他所舉報的明珠廣場內的6處違法搭建的商鋪,已於今年4月14日自行拆除完畢。記者獲悉,除了明珠廣場的違建被清理後,4月17日上午,長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對另一個商業廣場內的兩處違法搭建的商鋪進行強制拆除。據瞭解,違法搭建的兩處違建商鋪位於長安鎮地王廣場內,合計佔地面積42平方米,該場地原批准用途爲綠化及停車場,但該廣場在未取得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便擅自變更用途違法搭建商鋪。
對於該違章建築的清理過程與明珠廣場有些相似的地方是,長安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於去年7月依法對地王廣場兩處違建商鋪進行了立案查處,並於去年9月向當事人送達《限期拆除決定書》,要求商鋪負責人在規定的期限履行拆除決定。但有所不同的是地王廣場內的商鋪負責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拆除決定,爲此,4月17日上午,長安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這兩處違建商鋪進行強制拆除。
在拆除違章建築過程中,爲何違章建築從認定到最終清理需要如此長的時間呢?記者從有關知情人士獲悉,一方面執法過程中往往有些人爲因素干擾,缺乏足夠的可操作性的問責機制,導致一些違建拆除時間拖的比較長;另外一方面則是許多違章建築的負責人,往往不按時主動履行執法部門的處罰決定,需要執法部門採用強制拆除手段。
本版撰文:何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