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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應是僱用與被僱用的關係,業委會受居民委託對物業公司具有監督的職能。如果這兩者是一家人,這樣的業委會和物業公司能讓人放心嗎?最近,浦口區明發濱江新城三期南片業主就遇到這樣的事,業主們說,正因兩者間關係好得過分了,他們對物業公司的投訴都石沉大海。
小區混亂,居民反映無人管
明發濱江新城三期南片有3600多戶居民,小區業委會於2011年成立,居民吳某某當選業委會主任。業委會成立後,先後炒了兩家物業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聘請了南京鴻都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都物業)成爲小區新管家。
“鴻都物業入駐後,我們感覺到小區管理不僅沒有改善,而且越來越差了。”一位居民說,小區的消防設施、監控壞了沒人管,居民家中經常被偷,小區內居住了很多搞傳銷的人……居民們多次向業委會反映物業公司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但最後都不了了之,沒有看到小區出現一點點轉變。
業委會親屬成立物業公司
對物業公司不滿又得不到解決後,居民們開始留意尋找癥結。最終,居民們調查發現,業委會領導和物業公司竟然是一家人。居民張先生說,鴻都物業法人代表和股東,一個是業委會主任吳某某的姐姐,一個是業委會委員相某的丈母孃。
記者隨後在鴻都物業項目經理劉明龍那裏印證了張先生的說法。劉明龍告訴記者,物業公司和業委會之間的關係,不僅他知道,整個物業公司的人都知道,因爲物業公司的賬目都是業委會主任吳某某在做,不是一家人怎麼可能這樣做。
對於居民的反映,業委會主任吳某某說,她大姐註冊成立鴻都物業公司是爲了接管一個寫字樓,後來放棄了,便將鴻都物業交由相某轉給了相某的朋友。她與這家物業公司沒有任何關係,從未參與這家公司的經營。
物管科已收集到業委會部分違規證據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葉珈睿說,根據相關規定,業主委員會委員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不能在管理範圍內的物業公司任職。
據悉,目前鴻都物業公司已決定撤離小區,並得到業委會的同意。對此,浦口區泰山街道辦事處物管科工作人員說,物業公司撤離的報告他們已經收到,但物管科認爲這麼草率地就撤出,不符合程序。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就目前調查情況看,他們發現小區業委會確實存在一些違規操作行爲,目前已收集到部分違規材料,並提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覈實處理。下一步,物管科將督促物業公司依法履行撤出程序,督促小區業主委員會撤銷不當決定。同時,對於業主委員會和小區物業公司存在問題,將積極配合業主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維權。
本報記者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