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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鄄城4月20日訊(記者董夢婕通訊員武亞非張翠華)新購房出現滲水情況,到底誰該負責維修?開發商和物業百般推諉。經調解,開發商最終答應爲業主免費維修。
2013年9月,鄄城縣張女士對在某居民小區新購置的一套電梯房裝修,不料鋪完地板磚後發現牆磚約有長80公分出現潮溼。“當時以爲是剛鋪完地板磚的原因,也沒在意,想着晾幾天就沒事了。”張女士說,一個月後,裝修隊開始刷牆,牆面晾了20天左右才貼壁紙,直到今年3月中旬,入住新房的張女士一次偶然發現,順着自來水管一面的牆體壁紙下端發黑,而且越來越高。
剛裝修好的新房就出問題,張女士只好找到該小區物業公司尋求解決,物業公司推說屬於質量問題,應該找開發商。一氣之下,張女士將該小區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一起投訴到鄄城縣消費者協會。
縣消協工作人員到張女士家現場查看,發現確實如張女士所說,牆面壁紙潮溼變色約30公分高。隨後,又聯繫物業和開發商共同現場查看,兩方均承認是房屋本身質量問題。結合相關法律規定,消協工作人員認爲,開發商應履行修復義務。經調解,開發商同意爲張女士免費維修房屋滲水部分。
消協工作人員提醒,購房者通常會發現新購的商品房入住後就程度不同地存在諸如裂縫、滲漏、脫落等質量問題。雖然這些質量問題,從房屋的安全性上看,不能構成對房屋安全性的威脅,但是,確實會給購房者帶來很多煩惱和麻煩,因此,購房者收房時,一定要嚴格驗收,一旦發現質量問題,立即要求開發商維修,維修合格後才能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