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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建築業作爲基礎性產業,已成爲吉林省民營經濟的中堅力量和富民強省、穩定就業的重要產業。今年,吉林省委、省政府確立建築業爲該省新的支柱產業,對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爲推動全省建築業企業做大做強,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了關於扶持建築業企業發展的暫行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了多項扶持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支持企業跨行業、跨地區組建企業集團,支持低資質企業聯合組建高資質企業,保留原有資質,共享業績和人員。支持總承包企業申報公路、鐵路、軌道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專業資質,增強綜合競爭能力。培育龍頭骨幹企業。建立優勢企業名錄,對全省年完成產值10億元以上的前30戶施工總承包企業、總承包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前10戶勘察設計企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加強指導和服務,在辦理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相關事項時,開闢綠色通道,給予重點支持。各市(州)、縣(市)也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重點扶持企業名單,在企業發展上給予重點扶持。列入名錄企業參與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投標,類似業績不作否定條件,同等條件優先中標。推行現場標準化管理。將標準化管理達標考覈結果,作爲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投標、資質管理及評優評獎的前提條件。推行工程擔保制度。鼓勵投標保證金、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履約和支付保證金等採用保函擔保方式,對資信等級不同的企業,擔保費採用差別化方式收取,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建立“雙向擔保”制度,發包人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約擔保的,應對等提供支付擔保。下放部分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權限。對於建築業發展較好的市(州),下放部分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查權;對建築業發展較快的縣(市),具備相應條件的,試行下放三級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權。
意見提出,下放招投標監管權限。保障性安居工程、國家或省立項的總投資額3000萬元及以下的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由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招投標監管。放開部分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範圍,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商品住宅項目,勘察、設計、監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採購標段可以直接發包。實行差異化競爭。禁止發包方人爲擡高招標門檻,排斥潛在投標人。禁止一級及以上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參與二級及以下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擔且單項造價1000萬元及以下的工程投標,給中小企業留出發展空間。規範工程發承包管理。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建立以市場爲導向的工程造價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半年測算和發佈“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成本價格”作爲工程成本;及時發佈建築工種人工成本信息及建築工程實物工程量和人工、材料、機械市場(租賃)價格,健全最高投標限價備案、工程竣工結算審查及備案等管理制度。按規定及時完成竣工結算。
意見明確,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對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實行差異化管理。對優秀企業,在申請辦理資質、資格及出省等手續時進入綠色通道,優先入選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投標預選名錄。對良好企業,在申請辦理資質、資格及出省等手續時,只重點作程序性查驗。對合格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名單。對不合格企業,重新覈定企業資質,一年內資質升級、增項申請及工程投標不予受理。實行優質優先政策,“優質優價”獎勵計入招標控制價和工程造價。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全省建築業企業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和援外成套項目實施企業資格,支持其申請國家對外經濟合作專項資金、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中非發展基金、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和貨物出口退稅等國家扶持政策。鼓勵龍頭企業帶動設計、施工、監理、諮詢等關聯企業共同拓展省外、境外市場。對省外承包工程年營業額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建築業企業、2億元及以上的勘察設計企業,或單個工程合同額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較大項目、5000萬元及以上的勘察設計項目,在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上優先支持。規範入吉外埠企業管理。開放建築市場,由事前備案改爲事後備案。優化服務,對在吉林省設立子公司本地化經營的外埠建築業企業,開闢綠色通道,扶持子公司做大做強。
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