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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賴偉行通訊員廖烈友、沈煥明)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宣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料將調整簡化。
據悉,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於今年3月1日起啓用房屋租賃網上備案證明,停止在租賃合同上加蓋“備案專用章”和“註記章”。爲配合該局對房屋租賃備案工作的調整,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資料作出相應調整簡化。職工以租房名義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提取手續時,只要提供出租屋管理機構出具加蓋“備案專用章”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無需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其他資料不變。
公積金中心提醒,今年3月1日前租房備案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而除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以外,今後提取時每次依舊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①房租發票複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覈對);
②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覈對);
③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
④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